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如下:
1、租賃雙方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自願真實;
2、房屋租賃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3、租賃關系的成立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簽定租賃合同註意事項如下: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並要求出租房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出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家具、家電其他設備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前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綜上所述,關於租房押金問題,需要執行合同的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補充約定,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復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