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勞動法》第44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展數據
1.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每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或者小時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勞動者工作的,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