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歲時喜歡壹個人。面容素凈如雪般的高個兒少年,看起來清清朗朗,像是操場跑道邊壹棵沈默的翠綠楊樹。
那壹年,從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遠遠跟在他後面亦步亦趨,以至於他的每壹步姿態,我都諳熟於心。熟知他居住的院子。熟知他會偶爾在畫具店和書店停留。熟知他走路從來不會回頭以及左顧右盼。熟知他習慣將雙肩包單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習字而寫得壹手雅暢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歡看書。
他是那樣姿態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與所有人都不同。他左右手均可以寫漂亮的字。手腕上系著黑色的細線,上面還有壹顆鈕扣。我曾經趁他離開座位時,翻開他反扣在書桌上的壹本書。是川端康成的《雪國》。
喜歡看這樣的書的年輕男孩,不多見。
姑媽從英國回來的時候,送給我壹支從莎翁展覽館附近的紀念品店裏買回的鵝毛筆。金色的筆尖,淺棕色的羽毛筆桿有近壹尺長。握筆書寫起來竟有飛翔的詩意。我拆開樸素簡潔的包裝,欣喜的瞬間,第壹個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騎車穿越大半個城市,去書店裏買來壹本薄薄的英文字帖,開始練習寫漂亮的圓體字。
因為曾經在老師給全班放電影,鏡頭裏閃過壹篇漂亮的圓體字書信的時候,我偶然聽到他驚嘆,太漂亮了。
我知道,他是沈默寡言的人,從未喜形於色。他壹定是非常喜歡圓體字。
那年春天結束的時候,我開始夜夜在臺燈下透著灰白的薄紙,蘸墨臨帖。連鵝毛筆的筆尖,都被磨得光滑圓潤,使用起來順手舒心。那壹沓用來重復臨摹拉丁字母的紙,摞起來已經厚厚壹疊。看上去仿佛壹場無疾而終的愛戀。
那封信,我幾乎寫了兩年。夜夜面對著信紙,強迫癥壹樣練習如何把每壹個字母都寫得像壹首詩。溟漠地想象著如何以電影場景壹樣的方式交給他,然後獲得他掌心的溫度,以及像花陰下的苔蘚壹般青郁的戀情。
在快要畢業的時候,終於決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時候。我帶著寫了兩年的信,最後壹次跟著他回家。那條路我已經再熟悉不過了。夕陽之下我在他後面走著,壹直凝視他的背影。兩年多的時間,那些因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時刻,聲勢浩大地清晰浮現,在內心深處搖搖欲墜,心跳變得粗獷激烈。
我想我壹定要把信給他,否則我覺得再這樣下去我簡直會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壹刻,我幾乎深吸壹口氣。喊住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給他。他略帶詫異地點點頭。拿過了信,然後轉身繼續向前走。
我也轉身,卻竟然雙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來。
那個時刻我懷疑,這難道就是我用兩年,700多個日夜,換來的壹個潦草結果嗎?他又怎麽能夠知道,白紙上那些花紋般繁復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兩年時間夜夜在燈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壹筆筆練習出來的告白。
那日我頭壹次覺得自己無限卑微。所有在壹個人的時候天真幻想過的美好方式,全都只兌現了壹個最倉促潦草的現實。我捂著臉,淚水幾乎要從指縫間流出來。那樣的感覺,似乎比日後與他的接觸更讓我刻骨銘心。
我記得在畢業前後,他都曾經主動聯系我。
在他的家裏,我看到與我想象中壹模壹樣的情景。整齊得壹絲不茍的房間,藏藍色的窗簾與床單。白色桌面、地面。幹凈得幾乎有些偏執感。書架上擺滿了書。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名著。他尤其喜歡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納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
他的陰郁氣質,果真與他的閱讀偏好吻合。
他取下壹本《枕草子》,說,這是清少納言的隨筆,我很喜歡,送給妳。
回到家之後,打開那本書,看到裏面夾著的壹封信。字跡相當漂亮,壹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樣。我匆匆掃壹眼,因為擔心不祥的結局,卻又忍不住抱著欣喜的期待,所以鼓起勇氣立即翻到信紙的最後壹頁,果然,結尾處寫著“非常抱歉”。
那個時刻我的頭腦中有著瞬間空白。如同那些爛俗的武俠片裏,最鋒利的刀總是會在留下傷口後的壹小段時間之後才會讓人倒下,而又要過很久,才可以看到鮮血流淌。
那個夏天就這樣淡出了生命,僅僅成為記憶的壹部分段落。
多年之後的同學會上又見到。大家還會壹起喝啤酒,唱歌,最後分開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互相擁抱。
當輪到他的時候,這個曾經占據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緊緊地擁抱我。他清晰而灼熱的心跳敲打著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間感到愴然的眼淚奪眶而出。頭腦中閃現的是那兩年寂寞卑微的少年歲月。我此刻埋在壹個曾經等待過的懷抱裏。卻因再次懷抱了曾經的等待,而終於明白成長的意義。青春的奢侈,便在於能夠有足夠清澈的心情,用700多個夜晚去寫壹封言不由衷的信,給壹個並不屬於將來的人。
此後的人生,也許不再會用兩年的時間,練習為壹個人寫壹封信。
不再會跟在他後面,目送他回家,看著他的背影,充滿感傷入骨的欣悅。
不再會暗自祈禱著用最優美的方式相遇,卻實際上在倉促轉身的壹刻痛徹心扉地哭泣。
數年之後,陰差陽錯念了英文專業。許多人稱贊我寫得壹手整飭而漂亮的英文書法。我微微笑著,那個時候總是會忽然想起他來。
而彼時在燈下壹遍遍在白紙上臨摹圓體字,心緒被壹幀模糊的少年殘像所啃噬的青春歲月,再也不會有了。
謝謝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