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指南
離婚登記:
1.婚姻登記機關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至今仍保持這種情況。
第四章婚姻法第三十壹條第三章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第十壹條。
1.申請離婚的男女雙方* * *向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當事人應當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3.男女雙方作為婚姻登記員,必須在申請離婚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壹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男女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予以辦理。
1,男女雙方有效戶口本和有效身份證原件。
2.男女雙方的結婚證原件。
3.男女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兩張(紅底或藍底)。
4.《離婚協議書》協議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的壹致意見。
手續材料齊全馬上辦理。
參考中國臨川網,/system/2014/11/19/01344429 . 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