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指導年輕護士正確落實輸血安全制度
壹、護士接到輸血醫囑後,需二名護士(若護士單獨值班,應請醫生核對)根據病歷於床邊核對輸血申請單、試管、患者,三者壹致再抽取血標本,並簽名於試管及輸血申請單上(抽血者及核對者姓名)。 二、采集血標本時,不能從正在輸液肢體的靜脈中抽取,以防影響血型交叉試驗結果。要求每次為壹位病人采集,禁止同時采集二位病人的血標本,避免發生差錯。 三、采集後的血標本及輸血申請單應由醫護人員或專門人員送至血庫,與血庫工作人員***同核對,雙方確認、簽收後方可離開。 四、護士接到血庫取血通知後,應先確認患者體溫,體溫正常者通知相關人員取血,體溫高於正常範圍者應報告醫生。 五、護士根據輸血醫囑,憑提血單到血庫取血,與血庫人員***同做好"三查八對"。確定無誤後在配血單上簽名後方可提取。 六、血液領回科室後,由兩名醫務人員持交叉配血單、病歷與血袋標簽逐項核對無誤,並確認血液質量完好、血袋無破損滲漏後方可輸血。 七、清醒患者讓患者自述姓名、血型,經核對無誤後,開始進行輸註。 八、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使用合格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九、輸血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藥物。輸血前後及兩袋血之間必須使用靜脈輸註用的生理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