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書被偽造需要看櫃員承擔的是什麽角色,如果是由於櫃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的,那櫃員就需要承擔責任,反之則不需要承擔責任。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偽造授權書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假冒人用假冒的委托書從事詐騙活動,假冒委托書的行為就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是用於詐騙,可以按合同詐騙罪,以及詐騙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另外要依據偽造簽名的目的來確定有什麽後果,以及需要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壹切事務。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衍生問題:
授權書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雙方具有簽訂委托書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委托事項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委托書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涉外的民事委托書,需要經過公證機關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