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此,欠條沒有簽字也沒有按手印沒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法規定,合同的形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標準的合同形式,應該由合同雙方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