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決是否加入聯合國3月3日,瑞士就加入聯合國問題進行第二次全民公決。瑞士曾於1986年就是否加入聯合國問題舉行過全民公決,結果遭到3/4 多數票的否決。當時壹家瑞典報紙以通欄大標題“瑞士人瘋了嗎?”表達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疑惑。然而瑞士國民自有道理,他們擔心加入聯合國後,瑞士的中立國地位、主權獨立和直接民主會受到影響,瑞士會成為大國的附庸,難以實現其自身價值和利益。
冷戰結束後,瑞士加入聯合國問題又被重新提到聯邦政府的日程上來。瑞士政府的目標是爭取在2003年前成為聯合國正式成員國。2000年3月,瑞士 12.47萬人簽名提出倡議,要求加入聯合國。2001年10月,瑞士議會通過決議,決定將加入聯合國的人民倡議付諸全民公決。聯邦政府反復強調,“全球化的發展,使各國在眾多問題上所面臨的挑戰超出了國界。瑞士不能再與世隔絕,而應該加入到聯合國中去,與其他國家***同努力尋求解決危機的辦法和反對恐怖主義。壹個國家只有參與決策,才談得上擁有真正意義的主權。讓世界聽到瑞士的聲音至關重要。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聯合國不會強迫其成員參與任何軍事行動。因此加入聯合國後,瑞士的中立國地位不會改變。”
在此背景下,瑞士此次公民投票的結果於3月3日下午5時(北京時間3月4日淩晨)左右計出。加入聯合國的倡議如果獲得通過,聯邦外交部長將立即舉行新聞發布會,瑞士聯邦政府致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的關於瑞士加入聯合國的申請信函將正式簽上日期發出,此函在數月前即已公布。根據最新的民意測驗預測,可能有 54%的瑞士公民贊成,17%反對,9%還處於猶豫狀態。從以往瑞士全民公決歷史看,在471.5萬選民中,能有40%到50%的選民參加投票就不錯了。
瑞士法語區最大報紙《時報》日前以《瑞士人在給他們自己投票》為題發表社論認為,瑞士已經有好多年沒有經歷過如此“殘酷”的投票了。即使瑞士人再次對加入聯合國說“不”,地球照樣在轉動,但最終受到損害的將是瑞士的對外形象和瑞士的外交政策。在世人眼裏,瑞士將被看做是壹個不開放的、孤獨的國家。瑞士將不得不繼續在聯合國當觀察員,充當“折疊椅”,難以有所作為。
積極參與聯合國行動
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瑞士因擔心影響其永久中立政策而置身其外。1946年,聯合國簽署協議,將前“國際聯盟”總部所在地———日內瓦萬國宮交聯合國使用,決定聯合國歐洲辦事處在此辦公。1966年將此更名為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1948年,瑞士成為聯合國的觀察員,向聯合國有關機構派駐大使級代表,並每年向聯合國交納和捐贈4.7億瑞郎。如今,聯合國已擁有189個成員國,全世界只有梵蒂岡和瑞士不是其成員。每個月在日內瓦召開的各種國際會議達 600個以上,比紐約聯合國總部還要多。在日內瓦***駐有19個國際組織,其中8個屬於聯合國系統。148個國家在日內瓦有常駐代表機構。在日內瓦工作的***有3萬多名各國外交官和聯合國公務員,占日內瓦人口的7%。這給瑞士帶來每年30億瑞郎的直接收入。
同時,瑞士積極參與了聯合國的許多行動。比如,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的決定,1990年海灣危機時,瑞士參與了對伊拉克的經濟制裁;在波黑戰爭和科索沃戰爭中,瑞士同意運送國際維和部隊軍事人員和物資的飛機過境,但對於北約要求其軍事物資過境則予以拒絕;“9·11”事件後,瑞士外長戴斯立即表示,在對待恐怖主義的問題上,沒有“中立”可言;不久前瑞士外交部又宣布,同意美國人道援助飛機飛越其領空,但執行軍事任務的飛機仍須繞行。由於瑞士不是聯合國的正式成員國,它在聯合國裏既無決策權,也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幾十年來深感在涉及本國利益的許多問題上難以施加影響。
中立是“立國之本”
“小國寡民”的瑞士為什麽壹再自我“孤立”,拒絕走進“國際大家庭”呢?這首先是因為大部分瑞士人從心底裏對祖先留下的傳統的中立、民主和聯邦制懷有根深蒂固的
留戀。大多數瑞士人把他們180多年賴以平安度日的“永久中立”原則和地位看得神聖不可侵犯。
“中立國”壹詞來源於拉丁語,原意是“在兩者中既不選擇妳,也不選擇他”。法語將中立國解釋為“當壹國在戰爭中不參加交戰的任何壹方時,則稱其為中立國”。
瑞士奉行“永久武裝中立”的政策,這是瑞士根據其國情、歷史和傳統自主作出的選擇。瑞士地處歐洲心臟地帶,與德法意奧等國接壤。從公元11世紀到 1648年,瑞士壹直處於羅馬帝國的統治下。1200年聖哥大山口的開通,使扼守穿越阿爾卑斯山南北要沖的瑞士成為貴族領主們的必爭之地。瑞士的歷史中有很多反抗外來侵略的記載。瑞士山民的英勇善戰名聲遠揚,許多國家都願征召瑞士人為雇傭兵,替其打仗賣命。瑞士中立以後,只保留了為梵蒂岡站崗的衛隊。
1515年在米蘭附近的壹次戰役中,瑞士慘敗給法國。1516年,瑞士與法國締結“永久和平”條約,這是瑞士中立政策的雛形。在1618年爆發的歐洲 “30年戰爭”中,瑞士壹直保持中立。1798年,拿破侖入侵瑞士,強迫瑞士放棄中立政策達16年。瑞士成了德奧俄三國爭鬥的戰場,國家被洗劫壹空,百姓飽受戰爭賦稅之苦。1815年,瑞士參加了反對拿破侖的戰鬥,那是瑞士最後壹次在其國土以外作戰。在同年3月20日召開的維也納會議上,歐洲主要大國向瑞士保證承認其“永久中立”。1907年瑞士在海牙和平會議上簽署了關於中立的法律公約。
1907年,“海牙公約”第壹次以書面形式對戰爭情況下中立國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規定。公約規定中立國最重要的權利是保證國土不受侵犯。公約規定中立國的主要義務有:不得參加戰爭;保障中立國自身防衛;在涉及戰爭物資出口方面,保證平等地對待交戰國;不向交戰國提供雇傭兵;禁止交戰國使用本國國土。在兩次世界大戰中瑞士都保持中立。戰後,“納粹黃金”案及瑞士對猶太移民的態度等問題都曾給瑞士的中立蒙上了壹層陰影。盡管如此,瑞士能幸免於兩次世界大戰,主要得益於其“武裝中立”政策。
自奉行中立政策以來,瑞士保持了壹支民兵制軍隊。憲法規定,20至42周歲的健康男性公民,不分職業和職位都須服兵役,因故不能服兵役者需交納替代稅;42歲以後則要編入民防接受訓練至52歲。直到今天,瑞士每家每戶的住房都擁有能防原子彈襲擊的地下防空設施。瑞士的中立政策決定了這種“武裝中立” 的目的只限於自衛。對於瑞士這樣壹個處在大國包圍中的內陸小國,惟有中立才能保障其國家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因此瑞士的中立成為其外交政策的重要支柱。
自1815年瑞士的“永久中立”地位得到國際法承認至今,瑞士已有180多年沒有發生過戰爭,為瑞士經濟的發展創造了長期和平穩定的環境。
除瑞士之外,歐洲傳統意義上的中立國還有瑞典、芬蘭、奧地利和愛爾蘭4個國家。它們選擇作為中立國的目的和特點與瑞士大同小異。其中奧地利1955年曾表明其中立遵循“瑞士模式”;愛爾蘭執行中立則以獲取更大的國際活動余地為目的。與瑞士不同的是,這4個中立國均為聯合國和歐盟成員國。對於加入北約,5個中立國態度各異:芬蘭認為可以考慮,奧地利認為中期可以考慮,瑞典則說還沒有提上日程,瑞士和愛爾蘭均表示不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