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開啟手機的指紋簽署功能。在電子合同上按指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手機需支持指紋識別功能。若事先在手機上錄入了指紋信息,在開啟該功能時可直接驗證指紋;若未錄入指紋信息,則開啟該功能時需錄入指紋信息才可開啟。
2、開啟指紋簽署功能時需先進行人臉認證,以確保身份的真實性。
3、指紋功能開啟後將設置成為默認簽署方式,關閉指紋簽署功能時,需在設置頁面關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