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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軍銜

1、二戰時的日本軍種只有陸軍、海軍,沒有空軍。航空兵分為陸軍航空兵、海軍航空兵兩類,並分別設立“陸航軍銜”和“海航軍銜”。

2、當時的天皇裕仁是“大日本帝國陸海軍大元帥”,既是名義上的、也是實際上的最高統帥,很多、絕大多數的戰爭命令和罪惡指令都是在他首肯(有時是參與制定)、用璽後,以天皇詔書、天皇訓令的形式發往占領區、前線,再由那幫不齒於人類的、喊著“天皇萬歲”的獸兵執行的!

3、日本的陸軍元帥、海軍元帥是榮譽軍銜,是對“為大日本帝國建立了特殊功勛的陸海軍大將(上將,括號內為現代軍語,下同)的嘉獎”。在服飾上,元帥在著常服時佩戴“元帥章”,著禮服時與壹般大將在服飾上有明顯差異。

4、對於日本陸軍、海軍軍銜的細情,下面分別說明:

①、1931年至1945年期間日本陸軍軍銜,大體可分為1943年(昭和17年)以前和以後兩個時期(以下簡稱“前期”和“後期”)。

日本陸軍前期軍銜分為長官(軍官)、長官相當官(軍佐)、普通士兵、專業士兵4類。其中長官分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3等,長官相當官分將官相當官、上長官相當官、士官相當官3等,普通士兵分準士官(準尉)、下士官(軍士)、兵3等,專業士兵分準士官相當官、下士官相當官、兵3類。

1、長官:(下文中的××為兵種或勤務名稱)

將官——陸軍大將(上將)、陸軍中將、陸軍少將;

上長官——陸軍××大佐(上校)、陸軍××中佐(中校)、陸軍××少佐(少校);

士官——陸軍××大尉(上尉)、陸軍××中尉、陸軍××少尉;

2、長官相當官:

將官相當官——陸軍××總監(中將)、陸軍××監(少將);

上長官相當官——陸軍壹等××正(上校)、陸軍二等××正(中校)、陸軍三等××正(少校);

士官相當官——陸軍壹等××官(上尉)、陸軍二等××官(中尉)、陸軍三等××官(少尉);

3、普通士兵:

準士官——陸軍××特務曹長(準尉);

下士官——陸軍××曹長(上士)、陸軍××軍曹(中士)、陸軍××伍長(下士);

兵——陸軍××上等兵、陸軍××壹等兵、陸軍××二等兵;

4、專業士兵:

準士官——陸軍××上等工長(準尉);

下士官——陸軍××壹等×工長(上士)、陸軍××二等×工長(中士)、陸軍××三等×工長(下士);

兵——陸軍××上等兵、陸軍××壹等兵、陸軍××二等兵。

同時,按照日本官位的分類,日本軍人(包括陸軍、海軍)還分為敕任官、奏任官、判任官、卒4類。對這4種稱謂分別介紹如下:敕任官——按日本天皇的敕書任命的官員,分為3等,大將為壹等敕任官,中將為二等敕任官,少將為三等敕任官;奏任官——由陸軍大臣奏請天皇批準、再由陸軍大臣任命的官員,分為6等,大佐為壹等奏任官,中佐為二等奏任官,少佐為三等奏任官,大尉為四等奏任官,中尉為五等奏任官,少尉為六等奏任官;判任官——由聯隊(團級)以上部隊長官判定任命的官員,分為4等,特務曹長為壹等判任官,曹長為二等判任官,軍曹為三等判任官,伍長為四等判任官;卒——由大隊(營)、中隊(連)等分隊長官任命的兵卒,分為3等,上等兵為壹等卒、壹等兵為二等卒、二等兵為三等卒。

日本陸軍前期軍銜中,將官無兵種區分,上長官、士官區分憲兵、步兵、騎兵、炮兵、工兵、航空兵、輜重兵。長官相當官區分經理部主計(軍需)、衛生部軍醫、衛生部藥劑(司藥)、獸醫部獸醫、軍樂部樂長(只設士官相當官,分為陸軍壹等樂長、陸軍二等樂長、陸軍三等樂長3級)。普通士兵區分憲兵(最低為陸軍憲兵上等兵)、步兵、騎兵、炮兵、工兵、航空兵、輜重兵。專業士兵區分炮兵鞍工、炮兵槍工、炮兵火工、炮兵鍛工、工兵木工、工兵機工、工兵電工、經理部計手(軍需部門士兵)、經理部縫工、經理部靴工、衛生部看護長和看護兵、衛生部磨工長和磨工兵(專門從事制藥、配藥的士兵)、獸醫部蹄鐵工,軍樂部樂手的稱謂更獨特:陸軍樂長補[準尉]、陸軍壹等樂手[上士]、陸軍二等樂手[中士]、陸軍三等樂手[下士]、陸軍樂手補[上等兵]。

為適應戰爭的需要,陸軍軍銜制度在1943年進行了很大調整:將長官改稱士官;將大將改為親任官(由天皇親自任命,頒發任命書和大將軍銜標誌);上長官改稱佐官;原士官改稱尉官;合並原來各種繁雜的軍銜區分為士官、士兵兩類;取消了監、正、官、工長等軍銜稱謂,統壹了軍銜稱謂;單獨設立技術部軍銜;將法務人員改為士官;將特務曹長軍銜改稱準尉,仍為壹等判任官;增設兵長軍銜,為壹等卒,以下類推。具體設置如下:

士官:

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

準士官——××準尉;

下士官——××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

兵——××兵長、××上等兵、陸軍××壹等兵、陸軍××二等兵;

兵種勤務設置:

兵科官兵:憲兵設憲兵大佐至憲兵上等兵,壹般兵種設大將至二等兵,陸軍航空兵設陸航中將至陸航二等兵;

技術部官兵:兵技(壹般兵種技術勤務)設兵技中將至兵技二等兵,航技(陸軍航空兵技術勤務)設航技中將至航技二等兵;

經理部官兵:主計人員(軍需財務)設主計中將至主計伍長,縫工設縫工準尉至縫工伍長,裝工設裝工準尉至裝工伍長;

衛生部官兵:軍醫士官設軍醫中將至軍醫少尉,藥劑士官設藥劑中將至藥劑少尉,齒科醫士官(牙醫)設齒科醫少將至齒科醫少尉,衛生官兵(醫務勤務人員)設衛生大尉至衛生二等兵,療工(護理人員)設療工準尉至療工伍長;

獸醫部官兵:獸醫士官設獸醫中將至獸醫少尉,獸醫務官兵(獸醫勤務人員)獸醫務少佐至獸醫務伍長;

法務部(軍法)士官:法務中將至法務少尉;

軍樂部官兵:軍樂少佐至軍樂二等兵。

當時日本陸軍的常服軍銜標誌,1938年以前使用肩章,以後使用領章,1943年後,士官(軍官)、準士官(準尉)另加袖章。其領章、肩章的銜級表達方式壹致:將官滿金底,大將(上將)三顆櫻星、中將二顆櫻星、少將壹顆櫻星;佐官(校官)金邊(指肩章、領章的兩條長邊,下同)二杠,大佐(上校)三顆櫻星、中佐(中校)二顆櫻星、少佐(少校)壹顆櫻星;尉官金邊壹杠,大尉(上尉)三顆櫻星、中尉二顆櫻星、少尉壹顆櫻星;士官生(軍校學員,不是軍銜)金邊;準士官(準尉)金邊壹杠無星;下士官(軍士)壹杠,曹長(上士)三顆櫻星、軍曹(中士)二顆櫻星、伍長(下士)壹顆櫻星;兵以櫻星多寡區分銜級,兵長壹杠無星、上等兵三顆、壹等兵二顆、二等兵壹顆,新兵(不是軍銜)無星。邊、杠用金屬絲或絲線刺繡,櫻星用銅制。

陸軍的兵種勤務以勤務色和專業符號區分,勤務色在1938年前體現在領章上、1938年以後體現在M形胸章上:憲兵黑色、步兵紅色、騎兵萌黃色、炮兵黃色、工兵青色、航空兵天藍、輜重兵藍色、衛生部深綠色、獸醫部紫色、經理部茶色、法務部白色、軍樂部紺青色。專業符號中,火工為燃燒的圓形炮彈、號兵軍號、靴工鞋拔子、築壘地域部隊炮臺和炮筒、槍工槍管橫截面和來復線、鞍工馬鞍、鍛工鏨子、木工鋸條、磨工藥臼子、縫工剪子、機工齒輪、電工閃電。

當時日本陸軍的職務編制軍銜:

陸軍大臣——元帥、大將;

陸軍參謀長——元帥、大將;

總軍(1945年計劃編成,未及實現即投降,相當於方面軍)司令官——元帥、大將,

總軍參謀長——大將、中將;

軍(集團軍)司令官——大將,

軍參謀長——中將;

方面軍(軍)司令官——中將,

方面軍參謀長——少將;

師團長(師長)——中將,

師團參謀長——少將、大佐;

旅團長(旅長)——少將、大佐,

旅團參謀長——大佐、中佐;

聯隊長(團長)——大佐、中佐,

副聯隊長(副團長)——中佐、少佐;

大隊長(營長)——少佐、大尉;

中隊長(連長)——大尉、中尉;

小隊長(排長)——中尉、少尉;

司務長——準尉、曹長;

小隊副(副排長)——曹長、軍曹;

分隊長(班長)——軍曹、伍長;

組長——伍長、上等兵。

②、二戰時期日本海軍軍銜的軍人類別區分與陸軍不同,分為士官(軍官)和特務士官、準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類統稱海軍士兵)兩類,其中後者又分成1944年以前、以後兩個時期。

海軍士官軍銜:

將官——海軍大將(海軍上將)、海軍××中將、海軍××少將、海軍代將(海軍大佐擔任少將職務,相當於海軍準將);

佐官——海軍××大佐(海軍上校)、海軍××中佐(海軍中校)、海軍××少佐(海軍少校);

尉官——海軍××大尉(海軍上尉)、海軍××中尉、海軍××少尉;

士官中區分兵科將校(兵種軍官)和××科將校相當官(勤務軍官)。1944年以前,兵科將校中分兵科(海軍大將至海軍少尉)、航空科(海軍航空大佐至海軍航空少尉)、機關科(行政勤務人員,海軍機關大佐至海軍機關少尉)3種,××科將校相當官中分軍醫科(海軍軍醫中將至海軍軍醫少尉)、藥劑科(海軍藥劑少將至海軍藥劑少尉)、主計科(海軍主計中將至海軍主計少尉)、造船科(海軍造船中將至海軍造船少尉)、造機科(航海機械監理人員,海軍造機中將至海軍造機少尉)、造兵科(海軍兵器監理人員,海軍造兵中將至海軍造兵少尉)、水路科(航海人員,海軍水路大佐至海軍水路少尉)7種。

1944年以後,兵科將校中分兵科(海軍大將至海軍少尉)、航空科(海航中將至海航少尉)2種,××科將校相當官中分軍醫科、藥劑科、主計科、技術科(海軍技術中將至海軍技術少尉)、齒醫科(海軍齒醫少將至海軍齒醫少尉)、法務科(海軍法務中將至海軍法務少尉)、軍樂科(海軍軍樂少佐至海軍軍樂少尉)、看護科(海軍衛生少佐至海軍衛生少尉)8種。

1944年以前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特務大尉、海軍××特務中尉、海軍××特務少尉,特務士官是為保留士兵中的技術骨幹而在海軍中專設的,有點類似我軍現代的高、中級技術士官;

準 士 官——海軍××兵曹長;

下 士 官——海軍壹等××兵曹、海軍二等××兵曹、海軍三等××兵曹;

兵——海軍壹等××兵、海軍二等××兵、海軍三等××兵、海軍四等××兵。

海軍中的壹、二、三等兵與陸軍的上、壹、二等兵同級。科別(兵種勤務)區分為兵科、航空科、機關科、主計科、軍樂科、看護科,如海軍特務大尉、海軍航空特務少尉、海軍機關兵曹長、海軍二等主計兵曹、海軍壹等軍樂兵、海軍三等看護兵等。

1944年以後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大尉、海軍××中尉、海軍××少尉;

準 士 官——××兵曹長;

下 士 官——上等××兵曹(原壹等兵曹)、壹等××兵曹(原二等兵曹)、二等××兵曹(原三等兵曹);

兵——××兵長、××上等兵、××壹等兵、××二等兵。

這時的科別區分也簡化為兵科、主計科、技術科、軍樂科、看護科5種,在兵科中又細分為壹般兵、飛行兵、整備兵、機關兵、工作兵5種(特務士官只設兵科1種),如海軍大尉(軍銜標誌與士官中的海軍大尉不同)、海航中尉、海軍主計少尉、技術兵曹長、上等軍樂兵曹、壹等看護兵曹、二等飛行兵曹、整備兵長、上等水兵(壹般兵)、二等機關兵、三等工作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