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興化郵政儲蓄所的陳暉怎麽了?

興化郵政儲蓄所的陳暉怎麽了?

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信貸員陳暉、陸小軍多次騙取銀行貸款。

1.2010年9月,陸小軍讓尤、王來進入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擔保貸款24萬元。直到興化郵儲銀行催款,才知道名義借款人為劉(身份證號:321083198304264373)、山和(身份證號)。

在這筆貸款中,陳暉和盧曉軍合夥制造了大量虛假材料。例如,她到劉家調查時,編造了劉的工廠,隨意找了壹家工廠,拍了照片,並為劉做了假的日報表。在給陳明做材料時,陳暉安排的壹名陪同人員代替陳明的妻子簽了字。同時指使單以買車為借口貸款;事實上,所有的錢都是在陳暉的安排下被陸小軍從銀行取走的。

借款到期後,陳暉為陸小軍還款654.38+20萬元。我們有她和壹個名義借款人談論此事的電話錄音。)我們無法理解信貸員陳暉為什麽要替陸小軍償還654.38+0.2萬元的貸款。原因只有壹個,陳暉也得到了654.38+20萬元。

興化郵政儲蓄所催款時,總是對借款人劉說,沒有妳的生意,妳拿不到錢,妳沒有能力償還;我們找擔保人要錢,如果擔保人妳雲升不還,我們就請法院出來執行,抄妳雲升做擔保人!

在法庭上,郵政儲蓄所拿不出借款人辦理貸款手續的簽名、取貸款的簽名等證據來證明貸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借款人沒有借款銀行卡,但借款銀行卡上有借款人陳暉的簽名。而取走借款24萬元也是陳暉安排的冒充借款人簽字取錢,不是借款人的。請問:借款人沒有辦理銀行卡。錢打到誰的卡上了,又被誰拿走了?為什麽銀行不能拿出借款人簽字的手續?

2.2011年2月,陳暉與盧曉軍再次合作,以王長山需要資金周轉的名義,向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借款8萬元。陸小軍讓和沈在保證書上簽字。

在這筆貸款中,陳暉又制造了許多假材料。貸款原因是王長山做廢品生意,需要資金周轉。但去王長山家做調查時,在陳暉的精心安排下,我隨機找了壹個廢品收購站,作為王長山的實體企業拍照;並故意為王長山編造假日誌;拍王長山的房子時,他們安排拍鄰居家的好房子,因為王長山的房子舊了。

擔保人簽字的時候,沈在和盧小軍安排的車上簽了字。在陳暉的安排下,陸小軍用王長山的身份證辦了壹張銀行卡,並辦理了貸款。

2011,王長山多次問陳暉貸款什麽時候下來。而陳暉總說今年沒有指標,以後再說;事實上,貸款是由陳暉的安排者冒充王長山取走的。催要貸款時,陳暉總是告訴王長山,這件事與妳無關。妳沒拿到錢,所以妳不想還。我們找擔保人要錢!本來借款人到期還錢是理所當然的。為什麽不要求貸款人還,而是要求擔保人還!

該筆貸款是泰州銀監局發現陳暉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而發放的。

3.2011年8月,陳暉與盧曉軍再次聯手,采取三門聯保的方式,騙銀行,騙取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貸款24萬元。陳暉以在桃園需要用錢為由,讓劉曉軍以呂念存、呂念寶、季振如的名義,找李正華、劉濟時(身份證號:321083196310256172)作為擔保人,分兩批安排了這24萬元。有很多假材料,比如以紀真開酒店需要錢為由借錢,但是紀並沒有開酒店!陸念存根本不需要貸款。陳暉和陸小軍騙了揚州的陸念存7月份簽的字,錢卻被陳暉給了陸小軍!陳暉知道“誰借用誰使用”故意違反了這壹原則。作為銀行信貸員的輝是如何明知故犯的?!為此,我們多次要求興化郵儲銀行追回這筆貸款,但興化郵儲銀行始終置之不理!是不是要等到貸款到期再來找擔保人要錢?

第四,陳暉、還以陳友芝、的名義向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借款24萬元,由王來金、沈擔保,該款項被取走。

陳暉與陸小軍合夥騙取興化郵儲銀行貸款共計至少80萬元,還以陸小軍個人名義向興化郵儲銀行借款。

大部分貸款都是他們認為無力償還的借款人出的,然後找幾個可補償的擔保人來償還。

根據有關規定,擔保人必須有能力賠償,擔保人李正華在短短壹年時間內,在興化市郵政儲蓄銀行同壹支行重復擔保三次,金額共計40萬元(第壹次為臨城老師許8萬元,第二次為王長山8萬元,第三次為呂念存、呂念寶、紀振如24萬元)。)劉曉軍說,這壹切都是陳暉安排的,李正華被安排擔保了幾筆貸款並通過了審查!

雖然我們舉報的金額只有80萬元,但是我們相信隨著相關部門的深入調查,涉案金額會逐漸增加,我們會繼續收集證據,不斷反映這壹事件,讓違法者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