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擡頭與標題:標明“醫學診斷證明書”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2、基本信息: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或社會保障號、聯系方式和住址。
3、醫療機構信息:醫療機構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醫療機構印章等。
4、就診信息:入院/就診日期、門診/住院號。
5、病情摘要:簡單描述患者的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以及體檢和輔助檢查結果。
6、診斷意見:明確列出疾病的名稱、分類、分期、並發癥等診斷結果。
7、治療經過與處理意見:記錄患者接受的主要治療措施、用藥情況、手術記錄(如有)、康復指導和醫囑。
8、休假建議(如適用):根據病情給出合理的病休建議,包括休息期限。
9、醫師簽名:開具證明書的醫師應當為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並在本醫療機構註冊的執業醫師,其簽名代表對該證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10、日期及印章:證明書的出具日期以及醫療機構的公章或專用診斷證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