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條沒有歧義,那麽可以從還款日的次日起算三年,即如果借款人在這三年內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債務人歸還借款。借據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據出具之日起計算。
壹般由借款人書寫,表示借款人已向貸款人借了錢或貨物。借據應當包括借貸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貸款金額、貸款用途等基本內容,還可以包括貸款利率、逾期利率、還款時間等內容。貸款應由借款人簽字蓋章。錢貨退回後,票據由票據持有人撤銷或撕毀。這是壹份文件。通常用於日常生活和企業管理。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借據是壹種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字,表明債務人已欠債權人借據上標明的金額。
借錢時,借款人要主動寫書面借條,出借人也要提醒對方寫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當場立下借據的,應由第三人作證,事後補足借據。還款時,還款人要註意收回借條,或者壹起銷毀借條。貸款人主張貸款丟失或損壞的,還款人應要求貸款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管收據。
借據的有效期:
1.借據的有效性取決於借據的內容。未約定還款時間的,訴訟時效為貸款人請求還款之日起三年。
2.借款單上註明還款時間的,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3.借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要求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條是債務糾紛。債權人只要有證據表明在時效期間內主張了權利,時效期間就重新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隨同借款壹並支付;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