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背書的身份證復印件可能會造成三大風險,包括去銀行辦理信用卡透支,被人用來開公司從事犯罪活動,成為詐騙分子利用身份證的工具。壹旦涉及,雖然可能沒有大的麻煩,但是小的麻煩肯定很多,會耗費妳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加上簽註要點。壹是簽註部分的筆畫要與身份證的字交叉或接觸;第二,背書的每壹行後面都必須加壹條橫線,避免被盜用,加上其他文字;第三,簽註文字壹定要在身份證區域簽名,但不要遮住姓名和號碼。另外,最好在文案上寫下目的。但要讓大家真正記住這幾點,成為壹種習慣,並不難,更何況很多人都不知道。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沒有法律效力,需要和原件壹起使用,核對無誤。壹般身份證復印件的目的是保存相應的檔案資料,不能單獨使用。日常生活中,買房、辦保險、辦信用卡、入職、去通信營業廳辦理手機業務,都會被要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另外,由於壹些機構審核不嚴,復印件可以用來辦理信用卡、房產出租過戶、合同簽訂等事項。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收集電子數據,能夠扣押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的,應當予以扣押。如果無法扣押原始存儲介質,可以提取電子數據。提取電子數據應當制作筆錄,並附電子數據清單,由辦案人民警察和電子數據持有人簽字。持有人不能或者拒絕簽名的,應當在記錄中註明。因客觀原因不能或者不適宜按照前兩款規定收集電子數據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錄像等方式固定相關證據,並附具書面說明理由和過程,由辦案人民警察和電子數據持有人簽名。持有人不能或者拒絕簽名的,應當註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