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國X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貴公司保險單xxx項下的被保險人xxx已發生xx事故,現該保單保險金權利人委托xxx持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索賠資料前往貴公司代為辦理理賠申請。
委托期限:自x年x月x日至理賠結束時止。
委托人鄭重聲明,凡由本授權委托書引發的任何法律或經濟糾紛由委托人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委托人簽名欄:xxx
委托人(簽名)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
與被保險人關系:xx
日期:x年x月x日
受托人簽名: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受托人聯系電話:xxxxxxxxxxx 日期:x年x月x日
註:1、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壹順序繼承人為父母、子女、配偶)
2、請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壹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壹條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並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八條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