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稿應具有科學性、邏輯性、先進性,並有理論和實踐意義,側重實用。
2.1 來稿務必請自留底稿,網上投稿成功後請再寄壹份紙稿(註明已網上投稿及稿號);請附單位介紹信,並註明保密審查意見;附作者書面聲明“來稿未投他刊”及每位作者的親筆簽名,以示將專有權授予中國藥學會;務必寫清楚作者姓名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及手機、傳真、E-mail地址。部隊及保密單位除編號外,還應寫明駐地。文稿用計算機打印。文稿凡屬基金資助、國家攻關項目請寫明項目編號,標註在首頁下,並附相關復印件。請勿壹稿兩投,或抄襲別人稿件。稿件勿寄私人,以免延誤。
2.2 來稿要求文字精練緊湊,通順準確,重點突出,層次清晰。實驗研究文稿請附中英文題名(每個實詞第壹個字母要求大寫)、作者和作者漢語拼音名、作者中英文單位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綜述、科研簡報(附全文)、科技園地、藥學史等稿附英文題名及作者漢語拼音名。藥學人物為約稿,不收自由投稿。文稿中的外文字母和符號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及除英文以外的文種等均請用鉛筆註明。文中數據、結構式、公式、參考文獻等請仔細核對,避免出錯。文稿寄出後,如發現上述內容有錯,請及時聯系更正。
2.3 凡收到本刊收稿通知後3個月內未收到對稿件的處理通知,則說明該稿仍在審閱中,作者如欲改投他刊,須來信(掛號)與我刊聯系。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作者負經濟責任或其他責任。本刊開通在線查稿系統,如需查詢請登錄本刊網站。
2.4 凡退回作者修改的稿件請嚴格按本刊稿約要求及退改意見修改,務請2個月內修回並通過網上發回至編輯部將隨修改稿壹並寄出。如有問題請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如因他故(例如補充資料、實驗或另做實驗等),超過時限,以新稿處理。
2.5 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編輯部可對來稿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請作者考慮。
2.6 為適應我國信息化建設需要,擴大作者學術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國知網(CNKI)光盤版、網絡版,作者著作權使用費與本刊稿酬壹次性付給。如作者不同意將文稿編入該數據庫,請在來稿時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
2.7 來稿刊出後酌致稿酬。
3 文稿的撰寫要求
文稿應盡量減少層次,最多不宜超過3層。文題、層次標題、表題、圖題及參考文獻、致謝等,壹律頂格書寫。
3.1 文題 題名須簡明確切,並能反映本文的特定內容,不宜過長,壹般不超過20字,不要副題。避免使用化學式、公式及不太為讀者所熟悉的縮寫等。
3.2 作者 文稿的作者應是參與來稿專題研究工作的主要科技人員,應對全文的內容負責,並能回答文中的問題,是論文的法定權人和責任者。作者署名的次序按參加者對論文工作的貢獻大小排序,第壹作者須事先征得本文其他作者的意見,包括排列順序。附第壹作者簡介並寫明主要研究方向(限20字內);如標有通訊作者也需同時提供簡介和主要研究方向,2人以上合寫的文稿,應註明聯系人,並附聯系方式。作者的中英文單位名稱要寫全名,並附郵政編碼。作者如多單位,則應在其名字的右上角註出阿拉伯字序號,並將單位名列在最後作者之後,用“;”號隔開。
3.3 摘要 為適應讀者了解論文全面內容的需要,並便於參與國際學術交流,中、英文摘要均要求采用結構式摘要,即摘要內容要明確列出摘要的四個要素,即目的:研究、研制、調查等前提、目的和任務,所涉及的主題範圍;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論、條件、對象、材料、工藝、結構、手段、裝備、程序等;結果:實驗的、研究的結果,數據,被確定的關系,觀察結果,得到的效果,性能等;結論:結果分析、研究、比較、評價、應用,提出的問題,今後的課題,假設,啟發,建議,預測等。
英文摘要(English abstract)寫在中文摘要之下,其間空壹行。論著要有英文摘要。摘要的英文題名、作者、工作單位和關鍵詞均應與中文壹致,ABSTRACT內容可比中文摘要詳細些,尤其方法要詳細,具體,可獨立存在。英文摘要應明確列出四個要素,即OBJECTIVE(目的)、METHODS(方法)、RESULTS(結果)、CONCLUSION(結論)等。力求用詞、語法、拼寫、含意和邏輯正確。成文後最好請有關專家修改潤色。
3.4 關鍵詞 為適應計算機自動檢索的需要和便於讀者尋找文獻,應標註能反映論文特征內容、通用性較強的、符合主題詞表的術語為關鍵詞,壹般3~8個。中英文關鍵詞數排列應壹致。
3.5 標出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具體由編輯部填寫)。
3.6 前言(引言或序言) 概述本題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可列出主要的參考文獻),並應明確提出本文目的,尤其指出其創新性。
3.7 藥物、試劑、動物、植物、主要儀器 應說明來源及規格。藥學有關名詞以《中國藥典》(2005年版)、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藥學名詞》、《化學名詞》(科學出版社)為準。藥名采用“國際非專利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N)”,以《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國家藥典委員會編)為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新藥,則用批準的藥名。藥名較長時,可用縮寫,但需在首次出現時註明,例如雷尼替丁(ranitidine,Ran)。藥名寫在劑量前面。不常見的藥名,特別是新近上市的新藥名,首次出現時,註上英文名。藥物不良反應的個案報道要寫明藥品生產廠名和批號,住院號、屍檢號、門診號可省略。
3.8 方法 凡文獻已有記述的方法,壹般可引文獻。對新的或有實質性改進的方法要寫明改進處。如是自己創新的方法,則宜詳述,以便他人重復。
3.9 計量單位及符號 計量單位壹律采用以國際單位制單位為基礎的“中華人民***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簡稱“法定單位”)。請參閱《量和單位》(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量名稱、量符號應規範使用、書寫。量名稱有全稱與簡稱之分(如“物質的量濃度”多簡稱“濃度”或“物質濃度”等),二者可等效使用,且多使用簡稱。量符號均應使用斜體,如m(質量),t(時間),V(體積),n(物質的量)。某些常用量及其符號,如比重(sp gr,sg)、原子量(AW,aw)、分子量(MW,mw)等,因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易與有關符號產生混淆或誤解宜停用,應改用“相對密度”(d)、相對原子質量(Ar)、相對分子質量(Mr)等。單位名稱也有簡稱與全稱之分,兩者可等效使用,數字後帶單位者,均用單位符號表示。單位符號前的數字避免使用分數。數字與單位符號間應留壹個字符空隙。當數值過大或過小時,應改用適當詞頭符號如M,p或以10n,10-n的形式表示,但應遵守有效數字及數字修約規則。單位、詞頭符號及阿拉伯數字壹律采用正體。組合單位中的斜線不能多於壹條,更不宜將斜線、負指數冪或漢字混用表示相除。如常用法定單位為“mg·kg-1·d-1”,不能再表示為“mg/kg/d”,“mg·kg-1/d”,“每日mg/kg”或“每千克mg/d”等。藥物、試劑濃度及各類生化指標使用法定單位的基本原則是:①當其Mr或Ar已準確測得時(如各類電解質、維生素、糖類及其代謝產物、脂類及其代謝產物、非蛋白類含氮物質等),均應采用“物質的量濃度”,分別以mol·L-1,mmol·L-1,μmol·L-1,nmol·L-1,pmol·L-1等為法定單位表示。②當為混合物(如總蛋白、總脂、各類免疫球蛋白等)或其Mr或Ar尚未準確測得時,可采用“質量濃度”,分別以g·L-1,mg·L-1,μg·L-1,ng·L-1等為法定單位表示。③習以%,‰,比例數(如1∶1 000)等相對數表示結果者可繼續使用;但當表示變動範圍時,範圍號(~)前後兩數值中的%,‰或10n,10-n均應同時寫出不能省略前者只寫後者,如3.0%~5.0%(不能寫成3~5%),“(4.0~5.5)×1012·L-1”(不能寫成4.5~5.5×1012·L-1)等。④習用的各類百分濃度(v/v,w/v,w/w)及其單位g/dl(g%),mg/dl(mg%),ml%(vol%);當量濃度(N)及其單位N(Eq/L),mEq/L,μEq/L;克分子濃度及其單位M,mM,μM;以及表示微量物質含量的ppm,pphm,ppb等均應停用。年齡和體重均須用實際測得的平均數±標準差(±s)表示,按體重計算的藥物劑量應以“g(mg)·kg-1·d-1”。
3.10 放射性核素或元素符號均應用正體且首字母大寫。核子數應標在元素符號的左上角(不能再標於右上角),如14CO2,131I-albumin等,當有必要標明受激態時,可將受激態符號標在其右上角,如NO*表示電子受激態,而110Ag*或110Agm則表示核受激態等。元素、離子或基團的化合價應標在右上角,且應數字在前,表示正負化合價或陰陽離子的“+”或“-”在後,如Mg2+(不用Mg++,Mg+2),PO43- (不用PO4-3,PO4---)等。上下角標、冪指數等均應使用較主符號小壹號的字母,手寫時與主符號位於同壹格內。
3.11 國際代號與縮寫 文中盡可能采用國際代號與縮寫,例如1秒寫為1 s,2分鐘2 min,3小時3 h,4天4 d,雌性♀,雄性,國際單位IU(用於表示酶活力的國際單位用U,不用IU;表示藥物含量的單位用u,不用IU),概率P(不是P),紫外UV。靜脈註射可用iv,肌內註射im,腹腔註射ip,皮下註射sc,腦室內註射icv,動脈註射ia,口服po,灌胃ig。GPT改用ALT,GOT改用AST等。國際代號不用於無數字的文句中,例如每天不寫每d,但每天8 mg可寫8 mg·d-1。
3.12 數字 作為量詞(包括比率、時間等數字)均用阿拉伯數字;序詞壹律用阿拉伯數字。星期幾壹律用漢字,如星期六;夏歷和中國清代前歷史紀年用漢字,如正月初五、丙寅年十月十五日等;不定量詞壹律用漢字,如任何壹個病人、3d為壹個療程等。數字的增加可用倍數表示;數字的減少只能用分數或%表示,如增加1倍,減少四分之壹或減少25%。年份應寫出全數不得省略,例如:“1998年”不寫成“98”年。1990~1997年不能寫作1990年~97年。避免使用因時間推移而易被誤解的詞,而應采用具體日期(月、日宜采用兩位數)。
3.13 有效數字 測量數據不能超過其測量儀器的精密度。例如:6 437意指6 000分之1的精密度。任何壹個數字,只允許最後壹位有誤差,前面的位數不應有誤差。在壹組中的±s應考慮到個體的變差,壹般以s的三分之壹來定位數,例如:(3614.5±s 420.8) g,s的1/3超過100 g,平均數波動在百位數,故應寫(3.6±s 0.4) kg,過多的位數並無意義。又如(8.61±s 0.27) mm,它的s/3=0.09 mm,達小數點後第二位,故平均數也應寫到小數點後第二位,寫成(8.61±s 0.27) mm。有效位數以後的數字修約數小於5則舍,大於5則進,如恰等於5,則前壹位數逢奇則進,逢偶(包括“0”)則舍。修約時只可1次完成。例如:23.48,若不要小數點,則應成23,而不應該23.48→23.5→24。百分數的有效位數根據分母數來定:1~10,壹般不用百分數表示;11~100,百分數到個位;101~1 000,百分數到小數點後1位;余類推……。
3.14 表和圖 凡用文字已能說明的問題,盡量不用表和圖。如用表和圖,則文中不需重復其數據,只需強調或摘述其主要發現,不要同時用表和圖重復同壹數據。包含英文摘要的文章,圖題、圖註、表題、表註采用中英文對照,圖表中內容只用英文;不包含英文摘要的文章,圖題、圖註、表題、表註及圖表中內容只用中文。圖表中量和單位應是量的符號在前,單位符號在後,其間加壹斜線方式表示,如λ/nm即表示以nm為法定單位的波長。圖表要有序號,只有1個時,仍用“表1”或“圖1”表示。圖表中如采用縮寫時,第壹次出現時請用全稱,以後再用縮寫。圖表需另用稿紙附在稿後,但在文稿內用框線註明表圖的位置,如: 表1 △△…… 和 圖1 △△…… Tab. 1 △△…… Fig. 1 △△…… 表格用三線表,兩端開口,不用縱線;欄頭左上角不用斜線;除欄頭外,表身中不用或少用橫線;表內盡可能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上、下行的數字最好對齊;表內計量單位的名稱要使用單位符號。表格最好設計成單欄表,表寬的字數(包括空格和直列與直列間空格在內)不超過33字。表註依序用1),2),3)……表示,寫在右上角。
曲線壹般應經曲線擬合(curve fitting),並盡可能“直線化”,例如通過對數(lg)、倒數(reciprocal)、概率單位(probit)、算出單位(logit)等轉換。直線應根據回歸方程繪圖。如有圖註者應在稿內圖位的框線下寫明:1-……;2-……;3-……,或者A-……;B-……;C-……。照片用黑白片,必須反差鮮明,清晰易辨,常用大小為127 mm×178 mm。顯微鏡照片內應畫長度標尺,如|—|,示1 μm,必要時,以↑標明上方位。
為利於計算機處理和保證數據庫準確檢索與統計的原則,須有參考文獻的類型和載體類型標識,根據GB3469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