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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質量檢測(2015省賽賽規)|種子質量檢測

2015年黑龍江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

種子質量檢測賽項規程

壹、賽項名稱

賽項編號:Z-036

賽項名稱:種子質量檢測

英語翻譯: Seeds quality inspection

賽項組別:中職組

賽項歸屬產業:農業

二、競賽目的

通過本項目競賽,促進中職學生了解種子質量檢測的內容,熟練掌握檢測方法,提高種子質量檢測水平,不斷提升學生的職業能力;引領農業中職學校適應農業行業現狀及技術發展趨勢,促進種植類專業建設與教學改革;推進中職學校與相關企業的合作,更好地實現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為種子行業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三、競賽內容與時間

1.競賽內容

本賽項競賽內容包括小麥種子的凈度分析、小麥種子千粒重測定和小麥種子生活力的四唑測定。技能競賽時間為150分鐘。

(1)小麥種子的凈度分析(占總成績的40%)

采用四分法從500g左右的小麥送驗樣品(樣品中無重型混雜物)中分取凈度分析試驗樣品,並對樣品進行全試樣分析。

(2)小麥種子的千粒重測定(占總成績的30%)

用千粒法(人工計數)測定小麥種子的千粒重。

(3)小麥種子生活力的四唑測定(占總成績的30%)

用四唑(TTC)染色法測定已預處理的小麥種子生活力。

以上三項競賽內容的順序並不是競賽規定的操作順序,選手在進行競賽過程中,應根據系統工程的原理,在規定時間內,連續操作,完成所規定的競賽項目。

2.競賽時間

四、競賽方式

種子質量檢測賽項為個人賽。1. 參賽選手須為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在籍學生(在省學籍系統註冊的學生)和五年制高職壹至三年級(含三年級)在籍學生。參賽選手年齡不超過21周歲(即1994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每名選手不超過1名指導教師,指導教師須為本校專兼職教師。

凡在往屆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壹等獎的選手,不再參加同壹項目同壹組別的賽項。

參賽隊名額確定:見《關於舉辦2015年黑龍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選拔賽的通知》的附件3:參賽名額分配表。

五、競賽試題

本賽項是公開試題。本賽項不進行理論競賽,公開技能競賽的操作內容、操作過程、考核要點和分值等(詳見本賽項規程的第十條評分標準)。

六、競賽規則

1.參賽選手須為不同中等職業學校的在籍學生,不得弄虛作假。在資格審查中壹旦發現問題,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在比賽過程中發現問題,將取消其比賽資格;在比賽後發現問題,將取消其比賽成績,收回獲獎證書以及獎品等。

2.組織者應在賽前壹天,帶領選手觀摩賽場,熟悉場地。

3.參賽選手應遵守賽場紀律,服從大賽組委會的指揮和安排,愛護比賽場地的設備和器材。

4.參賽選手在比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安全規程進行操作,防止損壞設備的事故發生。

5.裁判員在賽前應熟悉和掌握本賽項的操作流程和評分標準;不與本賽項有關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聯系;在評判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獨立打分。

七、競賽環境

本賽項賽場面積130 m2,工位數36個;賽場內安裝監控設備;賽場走廊安裝玻璃墻,透明、通亮,適合觀摩。

八、技術規範

本賽項的操作規程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T 543.1-3543.7-1995中,種子凈度分析、重量測定和生活力的生化(四唑)測定等的要求。

另本賽項的操作規程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糧食作物種子》第壹部分:禾谷類GB 4401-2008中的要求。

九、技術平臺

本賽項需恒溫箱1臺,每位選手需SE602F電子天平1臺、小燒杯1個(稱量試樣)、培養皿8個(千粒重稱量及生活力測定)、稱量紙3張、單面刀片1把、鑷子1把,小藥匙1把、0.5%四唑溶液200mL、手持放大鏡1個、塑料墊板1個(用於生活力測定時種子切取)、分樣直尺2把、小刷子1把、小麥種子(500g左右/袋)、經過浸濕處理的小麥凈種子300粒等。

十、評分標準

本賽項根據選手技能操作的各個環節來進行考核,其考核要點與分值見表1。

表1 種子質量檢測項目考核要點與分值

十壹、評分方法

1.裁判員組成

聘請相關專業職業技能鑒定高級考評員、行業企業專家、高等院校專業教師為裁判員,建議由7~9人組成。

2.裁判評分方法

裁判員根據評分標準,采取過程評分和操作結果相結合的方式來進行獨立打分,並按100分制計分。

3.成績產生方法

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地進行成績評定,在裁判員的評分中,去掉壹個最高分和壹個最低分,取平均分作為選手技能得分。

4.成績審核方法

各裁判員首先審核自身對選手的原始打分成績,並簽名;裁判長對所有裁判員的打分成績進行審核,並簽名;最終,競賽組委會總裁

判長對本項目裁判員的打分成績進行最終審核,並簽名。

5.成績公布方法

競賽組委會對本項目裁判員的打分進行最終審核後,再根據成績產生的方法,計算出選手最終成績後,即可公布成績。若有異議者,及時向競賽組委會進行申訴與仲裁。

十二、獎項設置

(壹)參賽選手獎勵

賽項設個人壹、二、三等獎。以實際參賽總人數為基數,個人壹、

二、三等獎獲獎比例分別為10%、20%、30%(小數點後四舍五入)。

(二)指導教師獎勵

獲得壹等獎的參賽選手的指導教師獲“優秀指導教師”獎,由大賽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

十三、賽項安全

1.賽場的管理員、裁判員、參賽員等壹律憑大賽執委會統壹配發的證件進入。

2.進入賽場的人員壹律不得攜帶包、食品、飲料等物品。

3.賽場嚴禁吸煙。

4.管理員、裁判員、參賽員等進入賽場後要嚴格閱讀賽場的應急安全疏散圖,當發生緊急情況,聽到疏散指令(警報聲響)時,要迅速按疏散圖撤離賽場。

5.參賽員註意安全操作

①在小麥種子的凈度分析時,不能有種子散落地面和桌面。 ②在小麥種子的千粒重測定時,不能用手接觸種子。

③在種子生活力的四唑測定時,不能碰破手和打破培養皿等。 十四、監督與仲裁

(壹)賽項監督

1. 監督組由大賽組委會指派,在大賽組委會領導下,負責對機電壹體化設備組裝與調試競賽籌備與組織工作實施全程現場監督。

2. 監督組的監督內容包括賽項競賽場地和設施的部署、選手抽簽、裁判培訓、競賽組織、成績評判及匯總、成績發布、申訴仲裁、成績復核等。

3. 監督組對競賽過程中明顯違規現象,應及時向競賽組織方提出改正建議,同時采取必要技術手段,留取監督的過程資料。賽事結束後,向大賽組委會提報監督工作報告。

4. 監督組不參與具體的賽事組織活動。

(二)申訴與仲裁

1. 仲裁人員的職責

(1)熟悉賽項的競賽規程和規則。

(2)掌握本賽項的競賽進展情況。

(3)受理各參賽隊的書面申訴。

(4)對受理的申訴進行深入調查,做出客觀、公正的集體仲裁。

2. 申訴與仲裁的程序

(1)各參賽隊對不符合賽項規程規定的儀器、設備、工裝、材料、物件、計算機軟硬件、競賽使用工具、用品;競賽執裁、賽場管理、競賽成績,以及工作人員的不規範行為等,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2)申訴主體為參賽隊領隊。

(3)申訴啟動時,參賽隊以該隊領隊親筆簽字同意的書面報告的形式遞交仲裁委員會。報告應對申訴事件的現象、發生時間、涉及人員、申訴依據等進行充分、實事求是的敘述。非書面申訴不予受理。

(4)提出申訴應在賽項比賽結束後2小時內提出。超過2小時不予受理。

(5)仲裁委員會在接到申訴報告後的2小時內組織復議,並及

時將仲裁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訴方。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6)申訴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仲裁結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過激行為擾亂賽場秩序;仲裁結果由申訴人簽收,不能代收;如在約定時間和地點申訴人離開,視為自行放棄申訴。

(7)申訴方可隨時提出放棄申訴。

十五、競賽觀摩

1.本賽項公開觀摩的對象

本賽項公開觀摩的對象為:全國各中等職業院校種植類專業的專業負責人、骨幹教師、各種業企業負責人、各農業行業或協會組織負責人、各農業出版社負責人等。

2.本賽項公開觀摩的方法

為了不影響選手進行本項目的比賽,采取分批、分時的方法,分期到賽場指定觀摩地點,通過玻璃墻來進行觀摩。

3.觀摩時應遵守的紀律

觀摩時應服從組委會的統壹安排,分批進入指定的賽場觀摩地點;在觀摩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擅自進入賽場;不得對選手進行暗示;不得抽煙等。

十六、競賽視頻

根據本賽項相關的技術標準,對本賽項的比賽過程進行全程拍攝錄像,記錄競賽全過程。並通過相關技能大賽網站展示給全國種植類職業學校,從而滿足相關課程的教學與實訓的需要。

本賽項比賽結束後,對優秀選手和優秀指導教師進行采訪,並拍攝視頻資料;同時邀請裁判專家點評、采訪相關企業人士,並拍攝視頻資料等。

十七、競賽須知

(壹)參賽隊須知

1.發揚良好的道德風尚,聽從指揮,服從裁判,不弄虛作假。

2.堅決執行競賽的各項規定,對比賽期間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執委會提出。

3.比賽期間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二)指導教師須知

1.指導教師管理好本隊選手的日常生活和安全,遵守並執行大賽組委會的各項規定,確保選手準時參加比賽。

2.指導教師在比賽期間嚴格遵守比賽規則,不得私自接觸評委。有意見由各省領隊向大賽組委會反映。

(三)參賽選手須知

1.參賽選手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參賽證參加比賽。

2.參賽選手不得穿著帶有省、市、學校名稱或有特殊標記的服裝。

3.參賽選手務必於賽前20 分鐘到賽場,遲到15分鐘以上按棄權處理,已檢錄入場的參賽選手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

4.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比賽現場。

5.參賽選手的工位號由抽簽決定,不得擅自變更和調整。

6.到達比賽結束時間,選手應立即停止操作,提交相關比賽結果單,並完成現場清理等工作。提前結束比賽的選手應舉手示意,由裁判員記錄完成時間,選手在引導員的引領下到指定地點休息,不得在賽場及其附近逗留或喧嘩。

7.比賽結束後,選手必須離開賽場,不得滯留,在引導員的引領下到指定地點,領回參賽證。

(四)工作人員須知

1.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大賽組委會的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大賽服務工作。

2.工作人員要準時到崗,認真檢查和核準相關證件。同時安排好領隊、指導教師的休息等。

3.若大賽過程中,出現技術問題(包括設備和器材等),工作人員要與賽場技術人員聯系,並及時處理。

4.工作人員不得在賽場內接聽或打電話,在比賽期間壹律關閉手

機。

5.如遇突發事件,要及時向大賽組委會報告,同時做好疏導工作,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大賽順利進行。

十八、資源轉化

1.本賽項擬建設資源

本賽項擬建設的資源有賽項資料文本、視頻資料和圖片資料等。資料文本包括本賽項通知、本賽項比賽規則、本賽項比賽規程等;視頻資料包括本賽項全程錄像資料、優秀選手和優秀指導教師進行采訪所拍攝的視頻資料,以及裁判專家點評、相關企業人士采訪的視頻資料等。

2.本賽項資源轉化途徑

本賽項資源通過師資培訓,發放相關資料,達到資源轉化的目的;通過各種信息交流(如電話、互訪等),向學校和教師推介本賽項的資源,讓更多學校和教師了解成果;通過相關技能大賽網站,***享本賽項資源,無償提供給所需單位和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