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貼牌生產的要求主要是無證企業(委托方)委托生產許可證企業(受托方)生產委托產品。委托方負責全部產品銷售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應當標明委托方的名稱和地址,以及受托方的名稱和生產許可證的標誌和編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許可證辦公室應將備案情況上報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及時了解企業變化情況。
擴展數據:
商標許可處理程序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登記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國家認可的任何壹家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在“代理機構”壹欄公布。
如果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準備申請→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在編碼窗口輸入回執條碼→在繳費窗口繳納備案費→領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商標許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