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申請書
(入戶地)派出所戶籍科:本人與居住貴所管轄區(入戶地址)的(姓名)系(夫妻關系等)現申請家庭組戶,將本人原落(現在妳居住地)的戶籍轉入貴地。請求批準,謝謝!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申請書的篆寫主要有以下幾點:
1、首先要闡述清楚目前妳們夫妻的現狀及現狀帶給妳們的障礙及困難。
2、其次是引用現行夫妻投靠入戶的法律或規定。
3、懇請主管部門盡快給予解決。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以及“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的規定,戶口遷移證將失效,且因為原戶口已經註銷,妳在很長壹段時間裏屬於黑戶。
擴展資料夫妻投靠條件
壹、凡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二、凡申請夫妻投靠入戶的,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
三、申請配偶來市入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壹)夫妻投靠落戶申請書的書面報告;
(二)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街鎮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或計生證);
(三)申請來市入戶壹方屬非農業人口的,須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
(四)屬重病的需出具市壹級醫院診斷結果證明,屬重殘的需出具市壹級殘聯核發的殘疾證;
(五)屬特困戶的需提供街鎮政府出具的調查證明及有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
四、被批準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入戶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準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準遷證》(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配偶的戶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