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有效期需至少半年(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後壹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
2、照片 2張3.5cm×4.5cm近6個月內的白底或紅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露耳朵,頭發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墨鏡。
3、身份證復印件 正反面復印件,內容必須清晰。
備註:
未成年人辦理簽證,需要與父母雙方或其中壹方壹起申請,需提供出生證復印件(如果無法提供,需到派出所開具出生證遺失證明)。未成年人出入境需由父母雙方或其中壹方陪同。
辦理時長3-7個工作日,有效期3個月,停留期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