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為有效的前提是符合法律規定,即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的規定,意思表示真實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只要是所簽訂的合同能體現各方權益保護原則的合同關系都應認定有效。至於當事人是加蓋公章還是簽名僅僅是形式問題,並不因只蓋章未簽字或只簽字未蓋章而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產生相反的認定。
《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民事行為有效的前提是符合法律規定,即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的規定,意思表示真實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只要是所簽訂的合同能體現各方權益保護原則的合同關系都應認定有效。至於當事人是加蓋公章還是簽名僅僅是形式問題,並不因只蓋章未簽字或只簽字未蓋章而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產生相反的認定。
《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