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區別在於,商品房預售采用預售合同,房屋竣工後交付。買家付清全部房款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所以交房時不會簽已簽的預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預售合同在1997 5月31之前簽訂的,仍需在房屋交付使用時按合同本身簽訂買賣合同後再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補充協議:
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購房合同中沒有規定的東西,通常是在補充條款中規定的。在某種程度上,補充條款比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條款更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而約定的。所以在簽訂補充條款時要把握好幾個問題。
第壹,要明確抵押失敗雙方的責任。買房通常需要抵押貸款。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抵押貸款並沒有完成。不做的原因很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有地產商的原因,甚至有銀行的原因,也有綜合的。要明確如果不能辦房貸,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麽。
二是明確了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因為買賣合同通常不會說需要多長時間才能辦完產權證,通常會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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