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規程為了適應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標本整理規範化而編制,目的是為了統壹標本保存方式,充分保護標本及便於利用,為標本對比研究和進壹步挖掘科技科普信息以及深入研究打下基礎。
本規程附錄A、附錄B為規範性附錄。
本規程由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提出。
本規程起草單位:中國地質博物館。
本規程起草人:馮向陽,張則高。
本規程由國家巖礦化石標本資源***享平臺負責解釋。
1 範圍
本規程規定了金屬礦石類標本的保存技術要求。
本規程適用於金屬礦石類標本的保存工作,是金屬礦石類標本保存工作的技術依據。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程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程的條款。凡是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的所有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程,然而,鼓勵根據本規程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程。
GB/T2260—2007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GB/T9649.9—2009 地質礦產術語分類代碼 第9部分:結晶學及礦物學
3 術語和定義
3.1 金屬礦石類礦石(metallic ore)
通常,從金屬礦床中開采出的並具有冶煉金屬價值的固體物質稱作金屬礦石。金屬礦石壹般是由有用的金屬礦物(即礦石礦物)和與其伴生的脈石組成。
3.2 標本(specimen)
本規程中所提到的“標本”均指金屬礦石標本。
3.3 典藏品(collection specimen)
具有科學研究、科學普及、觀賞意義、重要經濟價值或紀念意義、被編入典藏系列的標本的統稱。
3.4 交流品(exchangeable specimen)
由於標本本身缺陷達不到典藏標準或本單位同類標本數量過多不能進入典藏系列的標本的統稱。
3.5 退典品(unvalued specimen)
退出典藏系列的標本的統稱,指隨著新進的、更好的藏品的加入,數量超過同類藏品基本保有量、失去典藏意義的標本。該類藏品經過適當的手續、去除典藏標記即可退出典藏系列,納入交流品系列。
3.6 藏品基本保有量(the basic quantity of specimen)
根據科學意義、陳列價值、觀賞性等原則確定的每壹種藏品的最少館藏數量。
4 準備
4.1 編號工具
——瓷漆:塗於標本或存放標本的容器上,以便書寫編號。
——記號筆:用於書寫藏品編號。
——畫筆:用於在標本上塗刷瓷漆。
——托盤:用於臨時放置標本,便於搬運。
——工作臺:用於臨時放置標本。
4.2 存放器具
——磨砂口玻璃瓶:用於存放細小或松散的標本。
——絹紙、海綿:作底襯用於安放標本,避免晶體受損。
——鉛盒:用於存放帶放射性的標本。
——紙盒:用於存放壹般標本。
——密封袋:用於存放易潮解的標本。
——有色密封袋:用於存放怕光的標本。
——真空袋:用於存放易氧化的標本。
4.3 相關資料裝封材料
檔案袋:用於裝封與標本相關的原始資料。
4.4 運輸工具
手推車、人形梯子、小型叉車:用於庫房內標本的入庫、挪位時的運輸。
4.5 其他輔助工具
地質錘、鉗子、吸塵器、小型噴水槍、改錐、裁紙刀、剪刀、天平、磅秤、手套、口罩。
5 庫房要求
——有適當的通風設備,如有條件應保持庫房恒溫恒濕(溫度20℃,濕度40%)。
——有正常的照明設備。
——有主通道和次通道,寬度以能通過小推車和小型叉車為宜。
——有按規範布置的安防設備、消防設施。
——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等危險物品。
——對於特級和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藏品,要設立專庫或專櫃,重點保管。
6 保存與管理
6.1 保存步驟
1)將標本從箱內或袋(包)內取出,按原始號或原順序排列放置於工作臺上的托盤內。
2)將原始標簽內容與實際標本進行核對。
3)根據藏品分類分級方案,將該批次標本進行分類,擺放於工作臺上。
4)檢查標本是否還需要整理、清洗、修復、加固。如若有必要,根據《金屬礦石標本資源整理技術規程》進行處理。
5)將每壹類標本與庫房原有的同類標本進行比較,分別歸入相應的級別。如達不到典藏級別,則該標本直接列入交流品,登錄進交流品目錄;如該級別的藏品數量超過基本館藏量,則實行末位淘汰,將多余的標本降級或直接降為交流品退出典藏系列,登錄進退典目錄。這就是藏品的“動態管理、末位淘汰”。
6)對於需要典藏的標本,在標本的適當位置(便於書寫藏品編號,不影響展示效果)均勻地塗上0.5~1cm×1.5cm~2.5cm的瓷漆,放置晾幹。如標本太小、具有放射性或砂礦類、粉末類,可將漆塗在擬存放該件標本的器具外側的醒目位置,如磨砂口玻璃瓶外側、鉛盒外側等。
7)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按庫存標本編碼序列對標本進行編號,然後用記號筆將編號工整地書寫到已幹燥的漆面上。
8)認真工整地填寫標本室內標簽、藏品信息著錄卡(見附錄A、附錄B)。
9)按規範要求給藏品逐壹照相。
10)將有關信息寫入藏品分類賬和藏品總賬,或錄入藏品數據庫。
11)根據標本的類別和大小,選擇合適的保存器具。如將標本放於紙盒內,應將標簽的文字朝上先放原始標簽(如有的話)、後放室內標簽再放標本。
12)對於因尺寸太大不能進入密集組合櫃抽屜的標本,應單獨放置在穩定的地面或標本架上。將原始標簽和室內標簽夾於標簽牌上置於標本前面。
13)根據賬面記錄、數據庫記錄和庫房的實際情況,給每壹件藏品和原始資料分配適當的存放位置(庫、架、列、櫃、屜、格等),同時將位置信息錄入賬目或藏品數據庫。
14)最後將已裝好的標本按藏品分類放入相應的庫存位置,將原始材料也放入相應的庫存位置。
15)將退出典藏系列的標本放至退典品區域。
16)將使用過的工具、設備、用具整理好,放回原處。
17)關閉櫃子及庫房大門。
6.2 出庫
藏品出庫房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常的手續。
6.3 日常管理
1)藏品保管員應定期檢查庫房環境,保證庫房的安全。
2)藏品保管員對所管理的藏品應定期檢查,特別是對易潮解、易氧化、易風化的藏品應經常檢查,及時更換損壞的包裝、標簽。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藏品室內標簽
表A.1 藏品室內標簽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藏品信息著錄卡
表B.1 藏品信息著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