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物外露(抹布等),存放與工作無關物品,貨架下物品放置不規範;
POP懸掛不規範,價簽、價簽不規範(項目錯位、倒打、項目漏填、手寫);
看到孤兒,購物車、筐未及時送回;
配件及設施(護欄、價格壓條、堆頭)損壞未及時更換;
墻體、燈柱上有小廣告;
散裝商品無美食推薦卡,貨簽不對位;
商品無貨未空位;
會員信息錄入不規範。
有簽無貨,POP、標價簽等出現錯別字,散裝食品美食推薦卡標識不全;
價簽、稱簽、生產日期重疊放置;
價簽及各種單據亂放,價簽、爆炸花等未按規定放置,店內宣傳品、標示(POP、海報、價簽)破舊未撤換,海報撤換不及時;
紙箱未拆平、疊放,隨意丟棄,垃圾、紙屑未及時清理;
將盒裝、散裝食品直接放置在地上;
衛生檢查不合格(衛生間有異味、有雜物),外圍廣場(含停車場及班車區)、公***設施(休息椅、擦鞋機、樓梯等)衛生清理不到位;
設備使用不規範(如叉車、卡板車等),促銷桶擺放不規範;
未按規定時間收孤兒;
上貨後未及時整理區域,架存商品擺放不符合標準,存儲標簽粘貼不規範;
商品有貨放置“此貨暫缺”簽;
卡板、叉車未及時送回,堵擋通道;
發現索賠商品未及時填寫索賠小票;
上貨前(商品、貨架、促銷桶)未清理幹凈;
公示的便民服務措施未落實到位(物品未配備、內容有誤等);
營業時間使用購物車上貨,場外贈送場內無海報;
顧客停車場車輛擺放混亂、顧客停車場看車員未給顧客懸掛車牌;
未按規定填寫各種表單、上報數據,各種表單、數據留存不完整;
會員信息修改不及時(引入日期大於壹周)。
貨簽不符(錯誤、過期),生產日期過期,有貨無簽;
補貨不及時,商品陳列、擺放不規範;
卷簾門下放置物品堵擋消防閥門;
未執行先進先出原則,紙箱及促銷桶內有遺漏商品;
捆綁商品不合格,人為原因造成商品缺貨、斷貨;
交接班、打烊後未達到豐滿陳列;
區域內存在不安全因素;
工作時間未經允許促銷人員在辦公區查詢銷售;
商品價格標識更換不及時(同商品出現兩種銷售價格);
賣場內、堆頭邊長時間放貨
市調價格不準確,敏感商品變價不及時;
周轉倉整理不及時(開箱、雜亂、衛生差);
未按規定斷電;
商品出現腐爛現象,食品裸賣;
各種表單填寫錯誤、上報數據錯誤。
出現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過期、早產、三無);
將贈品簽、樣品簽、試吃標簽等亂貼、亂放及帶入賣場;
人為原因造成部門工作滯後(在規定時間未按標準、要求完成工作)。
證章佩帶不規範;
站姿不規範(稍息、背手、單手扶貨架);
口紅顏色過深或過淺(如黑紅色、銀光色),殘妝上崗;
發型不規範,工裝不整潔、不規範;
吃異味食品上崗,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
儀表儀容不規範:女員工未淡妝上崗,指甲長、染指甲、戴兩枚戒指、兩對耳環、手鏈、男員工頭發過長、留胡須、鬢角、戴裝飾品;
未按規定著裝(工裝、鞋),在專櫃內換工裝、換鞋、戴頭巾、口罩、圍裙,未戴證章,在賣場內補妝、梳頭、照鏡子、剪指甲;
站姿不規範:前後扒靠櫃臺、貨架、工作櫥,雙手撐櫃臺,腳蹬貨架,插兜、卡腰、抱膀、雙腳交叉站立;
不按規定喝水(飲水卡),無故不參加例會,未按規定迎、送賓,遲到、早退;
在賣場內接打手機、看信息,看抄考題;
將個人物品帶入賣場(如口紅等);
上班短時間會客、圍堆啦呱、在賣場內做不禮貌動作;
接待顧客未講普通話;
廠家人員非工作原因長時間在賣場內逗留;
接到商品變價通知後,未及時更換標價簽;
稱重員服務程序落實不到位;無閑員工、首問負責制落實不到位;收銀員服務程序落實不到位(無迎聲、無送聲、未唱收唱付、未推廣會員卡等)。
戴他人證章、證章過期(廠商促銷人員理貨期滿未辦理手續),無證介紹商品,未培訓私自上崗;
廠商人員私自調整排面;
重點崗位員工三聲服務不到位(服務臺人員、迎賓員、稽核員);
商店街員工接待顧客不主動、不熱情;
商品知識、業務技能不熟練;
上班空崗、串崗、上班打鬧,長時間會客、閑聊(三分鐘以上);
不按規定乘坐扶梯、電梯,穿工裝外出就餐、回家,用餐超時;
在倉庫內休息、坐貨箱,發現顧客坐到商品上未及時勸阻;
長時間在衛生間逗留;
接待顧客使用服務禁語;員工之間講粗話、臟話;
未按退換貨規定接待顧客;
私自預留商品、拾遺不報,發現市調人員不制止、不上報,發現無證介紹商品者不制止、不上報;
下班後無故在工作區逗留,並與在崗人員閑聊;
對顧客的困難視而不見,不主動、熱情的幫助並有效的給予解決;
防損員工讓非本商場人員進出員工通道,沒有及時制止,導致物品被盜者;
進出商場拒絕接受防損人員檢查或無理取鬧者。
上班幹私事(做與營業無關的事、看書看報、亂寫亂畫、空崗辦私事等);
上班時間吃東西,吸煙,購物(包括就餐時間),上班時間坐著(貨箱等);
出入賣場未經過員工通道;
對顧客進行誤導性宣傳及貶低其他產品。發現盜竊行為不制止、不通報;
私自對顧客做出承諾(未能兌現或超出公司承諾範圍),隱瞞錯誤未及時上報;
因服務不到位引起顧客不滿;
因服務不到位引起顧客信件投訴、通報批評;
譏笑、頂撞、嘲弄顧客、與顧客吵嘴、打架;
泄漏公司機密、信息,不服從領導指派工作、員工之間打架,無故礦工;
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未經公司批準兼職者;
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名,盜用印信或未經核準撤回擅自使用印信者;
遺失公用鑰匙、保密文件、內部資料、單據不及時報告處理者;
在盤點、做帳、報表工作中虛報、瞞報、謊報數據者;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聲譽或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公安機關、司法部門處罰者。
以下嚴重違紀交由防損部門進行處理:
會員卡私自積分;
私自挪借財物、商品,以權謀私、侵占公司財務、損害公司利益等;
故意損壞商品、設備,偷竊、偷吃、偷用商品及贈品;
對抓獲小偷私自處理或隱瞞罰金不上交者;
收受、索取禮品或現金者;有其它不誠信行為者。
服務事故:因服務缺陷引起的媒體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