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處):
我單位下列出口貨物(見所附明細表)因 原因不能按期申報退稅,現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6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4]1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68號)的有關規定,申請延期至 年 月 日之前申報,請予批準。
附:出口退稅延期申報明細表
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由主管退稅機關填列
經辦人意見:
( ) 不同意。
( ) 同意延期
至 年 月 日之前申報。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領導審批意見:
年 月 日
說明:因為不同原因申請延期申報的,不得使用同壹份申請報告。
出口退稅延期申報明細表
企業名稱(公章)
海關代碼
出口日期 出口
發票號 報關單號 核銷單號 出口數量 出口額 增值稅專用發票號碼
*** 頁 第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