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新發布的第壹本互聯網金融藍皮書的核心觀點之壹。由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中國電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聯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浙江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編制而成。他們審慎的觀點,對於目前火熱的互聯網金融來說,無疑是壹劑清醒劑。
藍皮書作者認為,互聯網金融主要面臨四大風險。
缺乏法律監督和保護
藍皮書稱,我國關於金融的法律法規主要是在傳統金融領域進行規範。由於它們無法涵蓋互聯網金融的諸多方面,無法契合互聯網金融獨有的特點,必然會產生壹定的法律沖突。比如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企業準入標準、操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認證等,都沒有詳細明確的法律規範。互聯網金融公司容易遊走在法律盲區和監管漏洞之間,從事非法經營,甚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積累了諸多風險。網民在通過互聯網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務的過程中,會面臨法律缺失和法律沖突的風險,容易陷入法律盲區的糾紛,不僅增加了交易成本,也影響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最近銀行打余額寶,背後凸顯的是規則的缺失。雖然阿裏可愛的回應是“轉瘋了”,但基本問題沒有回應。P2P貸款的法律困境也相當顯著。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4月發布的《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向投資者還本付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10),非法集資具有非法性、公開性、引誘性、社會性四個基本特征。非法集資包括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目前P2P平臺的債權轉讓模式和最優理財規劃模式是互聯網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債權轉讓模式是指借貸雙方不直接簽訂債權債務合同,而是劃分期限和金額,由第三方(專業出借人)先將資金借給資金需求方,再由第三方將債權轉讓給投資方。此時P2P平臺成為資金交換的樞紐,不再是獨立於借貸雙方的純中介,類似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按照最高法規定的標準,是否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核心問題是資金轉移行為是否形成了新的存款、債務或股權關系,職業放貸人是否取得資金先放貸後債權轉讓,從公眾吸收的存款是否劃入自己賬戶,這是判斷是否觸及法律底線的標準。由於目前還沒有法律法規,P2P非法集資的邊界並不明確。
模式創新難契合。
近年來,國內外互聯網金融模式層出不窮,大多因與金融市場環境和客戶特定需求不相適應而失敗。國內部分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模仿國外互聯網金融商業模式時,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被扭曲異化,無法取得與國外同類企業同樣的商業成就。
藍皮書指出,壹些互聯網金融原有的發展模式過於創新或不足,脫離了真實的社會經濟狀況,最終發展瓶頸導致失敗風險。數字銀行在線,被稱為“網貸超市”,由數字金融服務(杭州)有限公司於2009年7月成立,旨在解決金融危機後浙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作為國內首家B2C貸款平臺,數字銀行在線致力於為企業和個人量身定制全方位貸款解決方案。自2008年進入研發階段以來,* * *擁有49項專利技術,美國《福布斯》將其評價為未來三年最具爆發式增長潛力的互聯網企業。數字銀行在線享受多種政策支持,不僅整合政府公共信息平臺為融資機構提供信用補充證明,還是首家獲得銀監會頒發牌照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也是國內唯壹引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身份認證系統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但2013年因模式過度創新和管理運營問題導致流動性危機,成立四年後破產。此前,由於長期找不到穩定的盈利點,數字銀行在線不斷調整業務方向,如遊戲開發、廣告開發等,但業績不佳。
回顧網銀模式,雖然理論上可行,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了種種弊端。最大的缺陷是可持續盈利模式模糊,過於依賴銀行等外部金融機構。數字銀行在線通過向銀行收取傭金來盈利,相當於把利潤來源的控制權直接交給了銀行;貸款審批發放過程由銀行完成,主動權在銀行手裏,很難獲得更大的話語權;而正規金融機構對網貸行業采取打壓策略,導致幾家銀行線上盈利明顯不足。此外,下遊用戶增長有限,成功貸款的客戶下次申請貸款時很可能直接與銀行對接,這使得數字銀行在線失去了業務支撐。
“可以看出,互聯網金融機構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如果壹個原創模式過於創新或不足,不符合經濟現實,不滿足客戶需求,就無法實現可持續盈利。即使條件好,也會因為模式創新的風險。而走向失敗。”藍皮書說。
安全風險涉及到每個人。
互聯網的技術風險顯而易見。計算機病毒可以通過互聯網迅速傳播和感染。壹旦壹個程序被病毒感染,整個電腦甚至整個交易互聯網都會受到病毒的威脅。在傳統金融業務中,計算機技術風險只會帶來局部影響和損失。在互聯網金融業務中,技術風險可能導致整個金融系統的系統性風險,進而導致系統的崩潰。
此外,互聯網金融平臺由於技術缺陷,在壹些特殊時刻無法在短時間內應對突發的大規模交易,也會產生不良後果。這種風險主要存在於七夕、雙十壹、聖誕節等傳統電商打折促銷日。由於巨量的網上交易集中在壹天甚至某個時間,數據量遠遠超過日常基準,容易出現系統不穩定、服務器故障等問題。淘寶、天貓、聚劃算、JD.COM、當當等都是直接參與壹日促銷的主要電商。這幾年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頁面崩潰、訂單系統無法打開、銀行支付系統擁堵等情況。
不過,藍皮書強調了數據安全風險。隨著數據的爆炸式增長,海量數據集中存儲,可以方便數據分析處理,但安全管理不當容易造成信息泄露、丟失和損壞。隨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不再需要物理強行入侵系統來竊取信息,因此也對大數據的安全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6月18日,萬事達卡、維薩卡、美國運通的主要服務提供商的數據處理中心網絡被黑客入侵,導致4000萬條賬戶信息被黑客攔截,使客戶的資金處於非常危險的狀態。2012年,國內最大的程序員網站CSDN的600萬條個人信息和郵箱密碼被黑客公開,引發了壹系列泄密事件。2013中國人壽80萬客戶個人保單信息泄露。這些事件凸顯了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數據管理安全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再者,互聯網已經成為國家的重要基礎設施,現代社會的各個領域越來越依賴數據,互聯網逐漸成為數據傳播的主導模式。互聯網的安全運行已經成為維護社會秩序的先決條件。比如黑客攻擊英國政府機構網站導致國家信息泄露,美國“棱鏡”斯諾登事件等案例顯示了國家信息安全的巨大重要性。互聯網金融涉及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量的互聯網金融數據不僅可以反映壹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狀況,還可以用來直接影響公眾的日常生活和公眾意識。這個系統壹旦出現漏洞,國家金融經濟系統就會癱瘓,國家安全就會受損。同時,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作為壹個新興行業,事關國家利益,更應重視互聯網金融的信息安全。
市場風險互聯網的“風險”
市場風險是傳統金融體系所固有的。作為互聯網技術與金融領域結合的產物,互聯網金融的市場風險有其獨特的壹面。藍皮書指出,由於其便利性和優惠性,互聯網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發放更多的貸款,與更多的客戶進行交易,面臨更大的利率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往往扮演資金周轉的角色,沈澱的資金可能會在第三方中介停留兩天到幾周。由於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監督,很容易挪用資金。如果沒有流動性管理,壹旦資金鏈斷裂,就會引發支付危機;由於交易信息傳遞、支付結算等經營活動都是在虛擬世界中進行的,交易雙方並不見面,僅通過互聯網聯系,因此交易雙方在身份確認、信用評估等方面會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信用風險很大。
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程度並不高。大數據資源和大數據技術沒有跟上模式創新和模仿,現有的很多模式偏離了“互聯網金融”的核心。社會信用體系尚處於完善階段,依靠外部第三方力量難以準確評估交易雙方的信用狀況。
以P2P為例,P2P平臺壹般要求借款人提供基本信息,自願提供財產證明、學歷證明等詳細信息。壹方面,這類信息容易被篡改,為信用評估提供了錯誤的依據,交易者也可能故意隱瞞無利可圖的信息,導致P2P平臺在選擇客戶時處於劣勢;另壹方面,P2P平臺獲取的信息具有滯後性和片面性,不構成“大數據資源”。美國有完整、透明的個人信用認證體系,個人信用記錄、社保號、個人稅號、銀行賬號等材料可以充分驗證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多家獨立權威的信用評估公司通過高科技手段提供信用評分和信用管理服務,廣泛服務於個人貸款客戶、小貸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所以美國的P2P平臺真正屬於互聯網金融模式,有很大的發展優勢。
藍皮書認為,中國金融業要真正進入互聯網金融時代,必須依靠數據的海量積累和大數據處理能力的不斷提升,解決信息不對稱和信用問題,實現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和風險的分散,提供更有針對性的特色服務和更多樣化的產品,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面,特別是惠及小微企業、個體創業者和居民。此外,信用體系建設是互聯網金融制度創新的重要配套措施和組成部分,應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彌補互聯網金融現有大數據資源的不足。同時,互聯網信用體系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組成部分,也應該成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