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收據沒有蓋章有用嗎
壹、手寫收據不蓋章簽字有效嗎 1、如果收據寫的是簽字或蓋章,則簽字即有效。 2、如收據要求非蓋章不可,卻沒有蓋章,而單位又不認可的,則效力待定。 通常情況下,沒有加蓋公章的收據其作用不大,因為在法律上沒有加蓋公章的收據並不被認可,所以收據壹定要加蓋公章或者當事人的簽名。 二、收條書寫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壹個完整的收條,通常應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壹)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 壹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 另壹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 (二)正文 正文壹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條是不空格的。正文壹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三)落款 落款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壹般還要加蓋公章。 是某人經手的壹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收條、收據的寫法及收條、收據的範本、樣板和格式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壹種憑據性的應用文。收條也稱作收據。收條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壹種應用文樣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