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認真貫徹執行,使倒閘操作標準化、規範化、程序化,依據《電氣操作票、工作票執行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變電所倒閘操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2、適用範圍:
本《細則》規定了對倒閘操作的要求和執行規定以及檢查與考核。
凡在變電站電氣設備或電力線路上的檢修工作和電氣設備或線路的停送電操作,都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細則》。
4、註意事項:
4.1 “兩票”各欄目內容應壹次填寫齊全。簽發後的“兩票”內容如有變動,必須按規定履行許可手續。
4.2 填寫操作票不得使用計算機的復制功能。使用計算機自動打印操作票,必須具備過號功能。
5、倒閘操作票:
5.1 操作票填寫要求
5.1.1 操作票按編號順序使用,填寫字跡工整、清晰、無錯字,應使用仿宋體。術語正確符合規範。
5.1.2 操作票所列值班負責人、監護人、操作人三人簽字後才有效。
5.1.3 操作開始時間和終了時間
從值班員接到調度員下達操作命令後,填寫開始時間;全部操作完畢並匯報調度員後,填寫終了時間。
5.1.4 操作任務
5.1.4.1 操作任務應填寫設備雙重名稱。
5.1.4.2 每份操作票只填寫壹個操作任務。壹個操作任務用多張操作票時,在每張操作票的備註欄內右下角填寫接下頁№××號,在第二張及以後的操作任務欄內左上角填寫承上頁№××號。
5.1.4.3 操作任務可分為:運行、熱備用、冷備用、檢修狀態之間的互相轉換,或者通過操作達到某種狀態,如:
a.××線××開關由運行轉為冷備用;
b.××線××開關由運行轉為檢修;
c.××kVⅠ母線帶全部負荷,××kVⅡ母線由運行轉為熱備用,2號主變由運行轉為冷備用;
d.1號主變帶全部負荷,2號主變由運行轉為檢修;
5.1.5 操作項目
5.1.5.1 應拉合的斷路器(以下簡稱開關)、隔離開關(以下簡稱刀閘)和跌落熔斷器。
5.1.5.2 檢查開關和刀閘的位置
a.開關和刀閘操作後,應檢查其確在操作後狀態;
b.進行倒負荷或並列操作,要檢查另壹電源的供電情況;
c.檢修後的設備送電前,應檢查與該設備有關的開關和刀閘確在斷開位置。
5.1.5.3 裝、拆接地線均應註明接地線的確切地點和編號。
5.1.5.4 拆除接地線後,檢查接地線(接地刀閘)確已拆除。
5.1.5.5 安裝(合上)或拆除(拉開)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保險或快分開關;裝上或取下小車開關二次插頭。
a.開關檢修時,在拉開開關後取下合閘保險,拉開刀閘後取下該刀閘的控制回路、信號回路保險,切斷電動刀閘的操作電源;
b.在合上刀閘前,應裝上該刀閘的控制回路、合閘信號回路保險,合上電動刀閘的操作電源,在合上開關前,應裝上開關的合閘保險;
c.線路停電,線路開關無工作,可不必取下控制合閘回路保險;
d.線路開關及刀閘拉開後,裝設線路側接地線(接地刀閘)前,取下該線路側電壓互感器的二次保險或拉開二次快分開關;
e.線路送電,線路開關合閘前,應裝上該線路側電壓互感器的二次保險或合上二次快分開關;
f.所用變壓器、電壓互感器壹次側裝設接地線前,應取下二次保險或拉開二次快分開關;
g.母線停電後,應停用該母線電壓互感器:(有產生諧振現象以及自動切換裝置不滿足者除外);
h.母線送電前,應投入該母線電壓互感器(有產生諧振現象及自動切換裝置不滿足者除外);
i.設備停電後,小車開關應拉到試驗位置,取下小車開關櫃二次插頭;
j.設備送電前,小車開關應推到試驗位置,裝上小車開關櫃二次插頭;
k.等電位刀閘操作前,應取下並環開關的控制保險。
5.1.5.6 切換保護回路和投入或解除自動裝置
a.設備送電,開關合閘前,檢查保護投用正確,按照調度命令及運行規程將送電設備的保護投入;
b.投入或解除自動裝置;
c.切換保護回路端子或投入、停用保護裝置;
d. 二次回路保護或自動裝置壓板的投切均應使用雙編號。
5.1.5.7 檢查負荷分配
在並、解列或解、合環操作前後,應檢查負荷分配。
5.1.5.8 裝設接地線前,應在停電設備上驗電(不具備驗電條件的GIS、單電源小車開關負荷側除外)。
5.1.6 操作票按倒閘操作順序依次填寫完畢後,在最後壹項操作的下壹空格中間位置記上終止號“ㄣ”。
5.1.7 填寫操作票用術語
5.1.7.1 操作壹、二次開關、刀閘用“拉開”“合上”,開關小車用“拉出”、“拉至”、“推至”。
5.1.7.2 檢查開關、刀閘原始狀態位置,用“××開關(刀閘)確在拉開(合上)位置”,檢查開關、刀閘操作後位置用“確已拉開(合好)”,開關小車用“確已拉至××位置”,“確已推至××位置”。
5.1.7.3 驗電用“確無電壓”。
5.1.7.4 裝拆接地線用“裝設”、“拆除”。
5.1.7.5 檢查負荷分配用“指示正確”。
5.1.7.6 裝上、取下壹、二次保險,小車開關二次插頭用“裝上”、“取下”。
5.1.7.7 啟、停保護裝置用“投入”、“停用”。
5.1.7.8 二次切換開關用“切至”。
5.1.7.9 設備術語:開關(或斷路器)、刀閘(或隔離開關)、PT(或電壓互感器)、CT(或電流互感器)、CVT(或電容式電壓互感器)、保險(或熔斷器)。操作票所填寫的設備術語必須與現場實際相符。
5.1.8 填寫操作票註意事項
5.1.8.1 字跡工整、清楚。
5.1.8.2 嚴禁並項(如:驗電和裝設接地線不得在壹起填寫),不得添項、倒項、漏項、任意塗改。
5.1.8.3 如對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在錯字上用紅筆以“=”劃掉,在旁邊寫上正確的字,做到改後清楚可辨。每張操作票的改字數不得超過三個,否則另填新票。
5.1.8.4 操作票中下列三項內容不得塗改
a.設備名稱、編號、壓板、插頭;
b.有關參數和終止號“ㄣ”;
c.操作動詞如“拉開”、“合上”等。
5.1.8.5 作廢的操作票(包括填寫錯誤和已填寫而不再執行的操作票),應在每張操作票的操作任務欄內蓋“作廢”章。
5.2 倒閘操作的執行
5.2.1 壹般規定
5.2.1.1 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副值班員為操作人,正值班員為監護人。對於二個電氣系統的並列操作,應由正值班員擔任操作人,值班負責人擔任監護人。
5.2.1.2 操作票應由操作人填寫,監護人和值班負責人審核並分別簽名,若由交班人員填寫時,接班人員必須認真,細致地審查,確認無誤後,在操作人、監護人、值班負責人處簽名後執行。簽字的每個人都應對操作票的正確性負責。
5.2.1.3 壹份操作票應由壹組人操作,監護人手中只能持壹份操作票。
5.2.1.4 為了同壹操作目的,根據調度命令進行中間有間斷的操作,應分別填寫操作票。特殊情況可填壹份操作粟,不得將操作內容壹次模擬完畢。每接壹次操作命令,應在操作票用紅線表示出本次操作的操作範圍,不得將未下達操作命令的操作內容模擬完畢。分項操作時,應在操作的開始項、終止項旁邊應填寫相應時間。
5.2.1.5 倒閘操作中途不得換人,不得做與操作無關的事情。監護人應自始至終認真監護,不得離開操作現場或進行其它工作。
5.2.1.6 操作過程中因調度命令變更,最後幾項操作不執行,則應在已操作完項目的最後壹項欄內蓋“已執行”章,並在備註欄說明“調度命令變更自××項起不執行”。對多張操作票,應在次頁起每張操作票上蓋“作廢”章,然後重新填寫操作票再繼續操作。
5.2.1.7操作過程中發現操作票有問題,該操作票不得繼續使用,並在已操作完項目的最後壹項蓋“已執行”章,並在備註欄註明“本操作票有錯誤,自××項起不執行”。對多張操作票,應在次頁起每張操作票上蓋“作廢”章,然後重新填寫操作票再繼續操作。
5.2.1.8防誤閉鎖解鎖工具(鑰匙)應放置在有加封的專用箱(盒)內。當必須使用時,應經值班調度員批準,並經值班負責人審核同意,在值班負責人監護下啟封和進行解鎖操作。將使用情況記入專用的“防誤裝置解鎖工具(鑰匙)使用記錄簿”內。
5.2.1.9 已使用的操作票(包括已執行和作廢的)、安全工器具檢查卡和操作票附頁必須按編號順序按月裝訂,在裝訂後的封皮上統計合格率及存在的問題,操作票至少保存三個月。
5.2.2 正常操作應遵守的程序
5.2.2.1 接受操作預告
值班負責人負責接受值班調度員的操作預告,接受預告時,應明確操作任務、範圍、時間、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設備的狀態,同時記入值班記錄薄,並向發布人復誦壹遍,得其同意後生效。
5.2.2.2 查對模擬系統圖板或接線圖,填寫倒閘操作票
值班負責人根據操作預告,向操作人和監護人交待操作任務後,在與操作預告記錄核對無誤後,由操作人根據記錄,查對模擬系統圖板或接線圖,參照典型操作票,逐項填寫操作票。
5.2.2.3 核對操作票
操作人填好操作票復審無誤並簽名後交給監護人和值班負責人,監護人和值班負責人對照模擬系統圖板或接線圖進行審核,認為正確後,分別在操作票上簽名。
5.2.2.4、發布和接受操作命令
實際進行操作前,由值班調度員向值班負責人發布正式操作命令。發布命令應正確、清楚地使用正規操作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發令人使用電話發布命令前,應先和受令人互報姓名。發布命令和接受命令的全過程都要錄音,並做好記錄。受令人必須全文復頌操作命令,並得到值班調度員“對、執行”的命令後執行。
5.2.2.5 模擬操作
在進行實際操作前必須進行模擬操作,監護人根據操作票中所列的項目,逐項發布操作口令(檢查項目和模擬盤沒有的保護裝置等除外),操作人聽到口令並復誦後更改模擬系統圖板。
5.2.2.6 實際操作
a.監護人手持操作票,攜帶開鎖鑰匙,操作人拿操作棒和絕緣手套,監護人和操作人戴好安全帽,壹起前往被操作設備位置。核對設備名稱、位置、編號及實際運行狀態與操作票要求壹致後,操作人在監護人的監護下,做好操作準備;
b.操作人和監護人面向被操作設備的名稱編號牌,由監護人按照操作票的操作順序逐項高聲唱票。操作人應註視設備名稱編號,按所唱內容獨立地、並用手指點這壹步操作應動部件後,高聲復誦。監護人確認操作人復誦無誤後,發出“對、執行”的操作命令,並將鑰匙交給操作人實施操作;
c.監護人在操作人完成操作並確認無誤後,在該操作項目前打“√”號;
d.對於檢查項目,監護人唱票後,操作人應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後再復誦,監護人同時也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並聽到操作人復誦,在該項目前打“√”。嚴禁操作項目與檢查項壹並打“√”。
5.2.2.7復核
全部操作項目完成後,應全面復查被操作設備的狀態、表計及信號指示是否正常、有無漏項等。
5.2.2.8匯報完成
完成全部操作項目後,監護人(操作人)在操作票的“ㄣ”號上蓋“已執行”章後交值班負責人,值班負責人向值班調度員匯報操作任務已完成,並在操作票上記錄操作終了時間。
6、工作票:
6.1變電站第壹種票的填寫
6.1.1使用單位按編碼和編號順序使用。
6.1.2 兩個及以上班組(多工種)工作所使用的工作票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並簽發;單壹班組(單壹工種)工作的工作票也可由該項工作負責人填寫,由工作票簽發人簽發。
6.1.3 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若幾個班同時工作時,填寫總工作負責人的姓名。
6.1.3 工作班人員
6.1.3.1 單壹班組時,若人數不超過五人,填寫全部人員姓名。超過五人時,可填寫五人姓名並寫上“等”***計人數(包括工作負責人)。
6.1.3.2 幾個班同時工作時,填寫每個班負責人的姓名等***計人數。
6.1.3.3 工作班中有廠家調試人員或臨時工工作時,除填寫人員姓名外還應在備註欄內標明人員身份或將人員姓名填寫在指定欄目內。
6.1.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單壹工作應詳細填寫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非單壹工作應填寫主要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設備名稱應寫雙重名稱。填寫的設備名稱與現場相符。
6.1.5 計劃工作時間
指批準的檢修設備停電時間減去操作時間。
6.1.6 安全措施
6.1.6.1 應拉開關(斷路器)和刀閘(隔離開關)
按工作需要應拉開的全部開關、刀閘和跌落熔斷器,包括填寫前已拉開的開關和刀閘,並寫明其編號。工作需要應取的保險、應拉開的快分開關或電源刀閘均應填入此欄。
6.1.6.2 已拉開關(斷路器)和刀閘(隔離開關)
填寫應具體明確,並註明設備編號。嚴禁寫“同左”字樣(包括其它欄內的填寫)。
6.1.6.3 應裝接地線
要寫明應裝設接地線的確切地點和應合的接地刀閘。
6.1.6.4 已裝接地線
a.要寫明已裝設接地線的確切地點和各組接地線及接地刀閘的編號;
b.已裝接地線的地點與應裝接地線的地點可以不同,但必須滿足檢修工作的安全要求,並得到工作負責人的同意。
6.1.6.5 詳細、準確地填寫應裝設遮攔、絕緣隔板(絕緣筒)以及應掛標示牌名稱和地點、並在工作票附頁的停電圍欄(範圍)圖欄中畫圖示意。
6.1.6.6 已設遮攔、已掛標示牌
a.應詳細填寫已設遮欄、已掛標示牌的名稱和地點;
b.設立的遮欄、標示牌應符合規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
c.小面積停電檢修工作時,遮(圍)欄應包圍停電設備,留有出入口,並設有“在此工作”的標示牌;在遮(圍)欄上,面向裏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在開口式遮欄內不得有帶電設備,出入口朝向通道;
d.大面積停電檢修工作時,遮(圍)欄應包圍帶電設備,不得留有出入口;在遮(圍)欄上,面向外懸掛適當數量“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e.室內壹次設備上的工作,應懸掛“在此工作”標示牌,並設置遮(圍)欄,留有“出入口”;必須在檢修設備兩側及對面間隔的遮(圍)欄上及禁止通行的過道處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f.室內二次設備上的工作,應懸掛“在此工作”標示牌,並在檢修屏(盤)兩側設備(屏或盤)前後懸掛印有“運行”兩字標誌的紅布幔;
g.對壹側帶電、另壹側不帶電的設備,應視為帶電設備,裝設紅布幔。
6.1.6.7 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
a、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必須寫明停電設備的上、下、左、右第壹個相鄰間隔和設備的名稱、編號;
b、補充安全措施欄是工作許可人認為所做安全措施不能確保檢修安全而必須要補充的其它安全措施和要求。
6.1.6.8 10kV開關櫃內的開關和CT停電工作,應拉開該開關櫃間隔母線側和線路側刀閘,在兩處刀閘停電設備側掛接地線,還必須在兩處刀閘的刀閘口加裝絕緣筒或絕緣隔板。
6.1.7 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工作許可人將工作票填好後,應會同工作負責人(若幾個班同時***用壹張工作票時,應會同總負責人和各班的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觸試,證明設備確無電壓,並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註意事項,雙方認為無問題後,由工作許可人填上許可開始工作時間,分別簽字;在未履行許可手續前,工作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工作現場(設備區)。
6.1.8 工作人員變動
6.1.8.1 工作負責人變動:由工作票簽發人將變動情況通知值班負責人,並在工作票上填寫離去和變更的工作負責人姓名,並履行交接手續。若工作票簽發人確實不能到現場時,可由工作票簽發人電話通知值班負責人,由新的工作負責人代簽名。
6.1.8.2 工作人員變動:應經工作負責人同意,並在工作票備註欄中註明變動人員和時間。工作人員從壹個工作班轉移到另壹個工作班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向新增人員交待安全措施,指明帶電設備、停電設備和註意事項。
6.1.9 工作票延期
工作負責人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向值班負責人提出延期申請。值班負責人得到值班調度員(或值長)的批準通知後,方可將延期時間填在工作票上,同時通知工作負責人,雙方分別簽名後執行。
6.1.10 每日收工、開工
6.1.10.1每日收工,工作負責人應將工作票交回值班員(工作許可人);每日開工,工作負責人應從值班員(工作許可人)處取回工作票,上述手續應記錄在值班記錄簿內。
6.1.10.2檢修工作當日結束,工作票無法交回工作許可人,應電話告知工作許可人當日工作結束;次日開工,工作負責人重新檢查安全措施完好,並與工作許可人電話聯系,許可開工後再開始工作。上述手續應分別記錄在檢修安全卡和值班記錄簿內。
6.1.11 工作終結
6.1.11.1 檢修工作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檢查現場是否清理、人員和工器具是否全部撤離,設備是否恢復至原始狀態(許可開工狀態)後,再向值班負責人講清所修項目、發現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並會同工作許可人壹起到現場檢查設備狀況、現場是否清潔,有無遺留物等,然後由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結束時間,並與工作許可人分別簽名,即為工作終結。
6.1.11.2 值班員應根據有關命令或接地線管轄範圍拆除工作票要求裝設的接地線或接地刀閘,以及遮欄、標示牌等,在保留的壹份工作票“接地線、接地刀閘*** 組已拆除”條目內填寫拆除接地線(接地刀閘)的組數,並在該條目後用括號註明所拆除接地線(接地刀閘)的編號。如果該工作票中某接地線(接地刀閘)同時在另壹份工作票中使用,暫時不能拆除時,應填寫實際拆除數,並在備註欄內說明。值班負責人對工作票審查無問題並簽名後,工作票才為終結。
6.2 變電所第二種工作票的填寫
6.2.1 填寫的基本原則同第壹種工作票
6.2.2“工作條件(停電或不停電)”欄中填寫停電或不停電的條件系指對檢修對象要求的工作條件,即檢修對象需要停電時則填寫停電,不需要停電時填寫不停電。需要停電時,在措施欄內寫明操作應拉開的電源開關、刀閘或取下的保險等。
6.2.3“註意事項(安全措施)”欄,應根據工作環境(地點)和條件,詳細填寫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和註意事項。
6.2.4 計劃工作的有效期應不超過15天,否則應重新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