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企業(包括央企、國企、民企)項目人員
1.登機前21天,駐阿聯酋使領館指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雙重檢測陰性報告。
2.登機前48小時內,由駐阿聯酋使領館指定的另壹家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雙重檢測陰性報告。
3.旅行路線的機票。
4.在阿富汗的居留證明(包括阿聯酋身份證和長期簽證或所有阿聯酋簽證延期記錄)。
5.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的21天自我隔離承諾書。
6.疫苗接種證明(如有)。
非中國企業的項目人員
(包括阿富汗長期居民和臨時國內遊客)
1.登機前14天,駐阿聯酋使領館指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雙重檢測陰性報告。
2.登機前48小時內,由駐阿聯酋使領館指定的另壹家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雙重檢測陰性報告。
3.旅行路線的機票。
4.阿富汗長期居民須提供阿富汗居住證明(包括阿聯酋身份證和長期簽證);來自中國的臨時訪客需提供護照上的中國出境章、阿聯酋入境章及所有阿聯酋簽證延期記錄(停留期超過免簽時間的需提供)。
5、填寫並簽署《自我健康監測表》。
6.疫苗接種證明(如有)。
2.中轉須知:始發國沒有直飛中國的航班,只通過迪拜壹站中轉到廣州的人員。
如果此類人員僅通過阿聯酋過境中國,且在阿聯酋停留時間少於120小時(即5天),可向駐阿聯酋使領館申請健康代碼/健康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