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英文名,需要填寫漢語拼音。
中國辦理的護照是這樣顯示的:
姓/Surname
韓/HAN
名/Given names
雪峰/XUEFENG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s(姓名均左註中文,右註漢語拼音作英文姓名) 性別/Sex:男性標註為男/M,女性標註為 女/F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以省為單位,附註漢語拼音,如廣東省出生則為“廣東/GUANGDONG”。
擴展資料:
基本要求
1、要提前辦理護照,給頒發護照的機關以足夠的時間,不可等出國日期臨近時才匆匆前去申辦,以免誤事。
2、經辦人和持照人在領取護照時,應認真核對護照上的姓名、性別、出生 地等,並檢查壹下漢語拼音是否正確,鋼印、發照機關印章、簽署是否齊全。持照人應用鋼筆在護照持照人簽名欄簽名。如護照上的姓名有誤,則暫不簽名,向發照機關報告。
3、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管,護照上所有項目,均不得汙損、塗改。
4、要防止護照遺失、被竊。護照在國外遺失、被竊,當事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外使、領館;在國內遺失、被竊,應立即報告有關申報護照單位或公安機關,登報聲明作廢。如需補發,仍按正常辦理護照手續辦理。
因私普通護照在國外失竊,如需申請補發新照,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護照失竊經過的書面報告和足以證明其確實具有中國國籍的有關證件。
5、持壹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回國後,護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護照的人員回國後,應將護照繳回原發照機關統壹保管。領照後因故未出國者,也應將護照交回原發照機關。
6、再次出國人員借用老護照須憑出國任務批件、出國人員批件和派遣部門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