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表的內容分為四個部分,即收入、扣款、扣稅和實際工資。
具體內容是:
壹.收入
1、基本工資又稱底薪、月薪或保底工資,包括各種工資、獎金、補貼等。
2.非基本工資,包括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等。還包括各種獎金和補貼,如考勤獎、交通、住宿和通訊補貼、假期補貼、安家補貼、子女支教補貼等。
第二,演繹
1,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失業保險
4.住房公積金
5.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包括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註:不是每個企業都有企業年金。
第三,稅收減免
主要是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就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務分紅、津貼、補貼等與受雇或受雇有關的所得繳納。
第四,實際工資
也就是說,妳可以打入銀行卡,去掉各種費用,就可以真正獲得工資收入。
首先,工資單的作用
1.工資條可以反映員工每月工資總額,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是否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了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至於其他項目,非特殊情況下不能扣除。
2.工資條還可以顯示單位是否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發放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這些都在工資條上有所體現。壹旦發生勞動爭議,工資條應作為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
法律依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其親屬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
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員工工資領取的金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