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學校應當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入學時填寫的個人信息,填寫並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學業證書。
學生在校期間更改姓名、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應有合理、充分的理由,並提供相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學校對學生生源地的審查需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協助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學校應當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入學時填寫的個人信息,填寫並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學業證書。
學生在校期間更改姓名、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應有合理、充分的理由,並提供相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學校對學生生源地的審查需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協助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