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不需要子女簽字的。己立遺囑是有效的,是自書遺囑的話只需要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年、月、日。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壹)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訂立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壹)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三)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五)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利益和社會公德。,(六)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壹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不公證有效。遺囑的有效要件:遺囑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遺囑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遺囑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規定。遺囑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這裏所說的遺囑有效要件,僅指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壹)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遺囑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依我國現行法規定,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因此,遺囑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我國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以遺囑設立時為準。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有遺囑能力的,其後雖喪失遺囑能力,遺囑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後於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三)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這壹規定屬於強行性規定,遺囑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不能有效。,(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五)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利益和社會公德違反社會公***利益和社會公德民事行為無效。遺囑若損害了社會公***利益或者其內容違反社會公德,則也不能有效。,立遺囑不需要子女在場,即使壹個子女都不在場,只要遺囑人所立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即可。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壹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