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巴基斯坦產地證簡稱中巴證書FTA提供提單或填下表格就行了 出證時間為1-2個工作日
表格內容我簡單的說壹下:
第壹欄:出口商
第二欄:進口商
第三欄:生產商
第四欄:出運日期、船名航次、出運港口、進口港口
第五欄:進口國海關在該欄註明根據協定是否給予優惠
第六欄:商品順序編號
第七欄:貨物描述和HS商品編碼及總箱數(嘜頭打在此欄品名下面)
第八欄:原產地標準
第九欄:數量及金額
第十欄:發票號和發票日期
第十壹欄:備註欄
第十二欄:出口商聲明(我司在此蓋章)
第十三欄:簽證機構註明(商檢局在此蓋章)
中巴證書FTA填制註意事項:
第壹欄:填寫出口人合法的全稱、地址和國名。該出口人必須是在我局登記的公司。
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報可在其名稱、地址及國名後加打“ON BEHALF OF (O/B)”,“CARE OF (C/O)”或“VIA” 然後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稱(或地址)。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稱、地址的不得申報。
第二欄:填寫收貨人合法的全稱、地址和國名。最終受貨人不明確時該欄可以填寫“TO ORDER”。
第三欄:填寫生產商合法的全稱、地址和國名。如證書產品包含壹個以上的生產商,應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對該信息保密,可填寫“應要求提供給主管政府機構(AVAILABLE TO CUSTOMS UPON REQUEST)”。如生產商與出口人相同,應填寫“同上(SAME)”。如生產商與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產商內容不能確定企業性質,須提供生產商營業執照備查。
第四欄: 填寫離港日期、運輸工具號、裝貨港和卸貨港。離港日期前可加填“ON”或“ON/AFTER”表示確切的出貨日期或隨後幾天可能的出貨日期。運輸工具號不祥可簡單填寫運輸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裝貨港必須是國內港口,經香港轉口的可填寫,如:“SHENZHEN VIA HONGKONG”。卸貨港必須是巴基斯坦的港口。
第五欄: 進口國海關在該欄註明根據協定是否給予優惠。
第六欄: 該欄可填寫貨號編號或留空。
第七欄: 填寫包裝上的運輸嘜頭及編號。嘜頭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樣。不得填寫“見提單”或“見”等。
嘜頭是圖案形式的可采取貼麥。將嘜頭復印粘貼到證書的第六到十壹欄空白處,不能出邊框,不能覆蓋。壹頁貼不完貼在第二頁,以此類推。
列明每種貨物的詳細名稱,並使其能與上的貨名及H.S.編碼上的貨名相對應。填寫包裝數量及包裝方式。貨物無包裝,應註明“散裝(IN BULK)”或“裸裝(IN NUDE)”。嘜頭上註明是掛裝的物,可打總“件數(PCS)”。
對應貨物名稱註明六位的協調制度編碼(H.S.編碼)。
第八欄: 註明申報貨物享受優惠待遇所依據的原產地標準。
(壹)如貨物為完全原產,填寫“P”。
(二)如貨物含進口成份,國產價值成份≥40%,填寫國產價值的百分比,例如:“40%”。
(三)如貨物為含進口成份,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累計價值成份≥40%,填寫該累計價值的百分比,例如:“40%”
(四)產品符合特定原產地標準 填寫“PSR”。
第九欄:註明貨物數量的計量單位。計量單位應依據所列的銷售單位為準。如:“公斤”、“臺”、“件”、“雙”、“套”等。 註明貨物的FOB價值。
第七欄的品名,H.S.編碼,第八欄的原產地標準及第九欄的計量單位要壹壹對應。
第十欄: 填寫號、日期。
第十壹欄: 該欄可註明定單號、信用證號等,也可留空。
第十二欄: 填制申報日期,申報員簽名,加蓋公章。
第十三欄: 填制簽署日期,由簽證機構經授權的簽證人員簽名,簽證機構加蓋“FORM A”字樣的簽證機構備案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