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份有效的電子合同是必須采用電子簽名的。
我們結合《電子簽名法》以及《合同法》,可簡單的理解滿足以下條件的電子合同,為“有效的電子合同”:
1、 數據電文原件,能夠可靠地保持內容完整、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 電子簽名,能夠標識簽署人、簽署時間,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要求;
3、 身份經過第三方有效認證,滿足法律規定的認證要求;
作為保障電子合同有效性的重要標準之壹,《電子簽名法》第二條對電子簽名法做出明確定義:本法所指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但是,由於普通個人或企業用戶實現上述條件過程繁瑣且成本高,與電子化簽署提速降本的初衷相悖,因此,普通用戶只需選擇可靠的第三方電子合同訂立系統即可簽署有效的電子合同。這也符合商務部在《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範》的規定:“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中訂立電子合同,才能保證其過程的公正性和結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