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欠條是當事人雙方在經濟往來中,以某種經濟結算的方式產生的壹種債務關系,比如買賣、損害賠償、勞務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壹種結算事實依據。
法律規定,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已註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註明清償欠款日期的當日起算,對沒有註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第二日起算。
從以上可以看出,區別在於沒有註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0年,但對沒有註明清償債務期限的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只有2年。
另外,法律對已經註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的規定都是壹樣的(2年)。
二、欠條怎麽寫,欠條書寫要註意什麽細節?
欠條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據,錢別人錢物立下字據就是欠條。寫欠條時,應該註意壹些細節問題,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如下:
1、註意欠條不要空白間隙太大。
書寫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
2、註意數字要有大、小寫。
寫借條時只有小寫,沒有大寫,小數點位置不準確,數字前頭有空格,或者大小寫不符,都會容易被持條者添加數字或修改,由次而引發糾紛。
3、註意要準確標明日期。
借條不寫日期壹旦發生了糾紛,事實真相常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4、註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書寫。
借條不宜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書寫,如用此寫,當遇保存不當、或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並為有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塗改留下可乘之機,制造麻煩。
5、註意要認真核對。
借條寫好後要反復核對,在找別人代寫或由對方代寫後,對字據要字字斟酌,不能稀裏糊塗地就簽字蓋章,以免後悔。
6、註意內容要表達清晰。
借條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等等,都極容易顛倒,是非難辨。
7、註意名字要全。
借條有姓無名或有名無姓,這對持條人來說要註意,可能會給寫條人留下賴帳的把柄。
8、使用同音同義字。
寫姓名不要用同音同義字、多義字代替,否則也是容易發生責任不清的糾紛。
9、註意印章要規範。
借條由他人代筆書寫或代簽名,而且只在借條上面按壹個手印,如發生糾紛時很難認定責任。
10、註意還款時要拿回借條。
還款時,對方如壹時找不到借條,應讓其寫壹張收據留存,待日後憑依此據兌換借條,這樣不會留下隱患。
關於欠條的有效期,其實只要是在欠款沒有還清之前,那麽就應該是有效的。而要是欠款還了,這種情況下欠款人壹般也會要求銷毀或者退還欠款的。當然,如果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而當事人選擇起訴的話,那麽此時就需要註意欠條的訴訟時效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