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所有人委托簽字人代簽房屋買賣合同,則該合同有效,如果無授權委托,代簽行為人代簽壹般情況下該合同無效,但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壹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壹十壹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壹)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