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交通事故責任誰定?

交通事故責任誰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認定的依據是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當事人均不存在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也不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對當事人的基本事實、原因和責任所作出的具體認定。公安機關有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的人力和經驗,公安機關現場處理糾紛有利於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降低訴訟成本。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第六十四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壹)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二)道路交通事故的經過;(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和事故原因分析;(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過錯和責任或者事故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名稱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這輛車對這種情況負全責:

1,前車追尾(後車與行駛中的前車相撞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道時發生事故;

3、倒車、車禍(前車倒車或後車碾壓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負事故全部責任);

4、從道路或非機動車道進入機動車道碰撞刮蹭;

5.在有綠燈或者無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汽車不準直行通行;

6.進入覺醒路口的車輛未讓行或者在環島內行駛的車輛;

7、橫穿道路中心實線或隔離實線事故;

8、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9.右側超車時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正常掉頭、左轉或者超車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11,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交通事故發生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和隧道等禁止掉頭的區域。

13,碰撞依法可以暫扣、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引發交通事故;

15,正常車輛在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發生事故;

16,單方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