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法律問題:房屋買賣糾紛,賣主不承認簽字,中間人裝糊塗。買主應該怎麽告倒他?

法律問題:房屋買賣糾紛,賣主不承認簽字,中間人裝糊塗。買主應該怎麽告倒他?

1、這個問題比較麻煩,不單單是簽字的問題,關鍵是沒有進行過戶登記,所以產權證沒有改過來,打官司法院認產權證。

2、這個官司妳先不用著急,現在妳們占主動,反正房子是妳們住著。

3、如果對方已經起訴,妳們可以應訴,現在看先按照程序走。訴訟策略:

壹是看對方怎麽提供證據。我國民法證據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既然對方是簽字了,他說是他兒子代簽的讓舉證,如果他不敢進行文字鑒定,然後妳們向法院提出進行文字鑒定。

二是看法官的態度。如果法官認為對妳們有利,妳們就這麽應訴;如果法官認為合同待定,轉讓無效,妳要馬上提出反訴(這個時機非常重要,過早提出等於妳們也認,轉讓無效了。如果過晚提出,法院有判決了妳們就敗訴了),反訴就意味著房子保不住了。反訴的請求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這個損失相當於房子增值的部分,比如房子是10萬元買的,現在已經升值到30萬元了,妳們要求對方賠償20萬元,然後他們再退回10萬元,這樣算起來妳們不受損失。所以,妳們壹定記住最後這壹招!!

三是在訴訟中,壹定堅持對方不講誠信,在簽訂合同到履行合同有過錯。

4、關於刑事責任問題,從妳反映的情況看,不存在詐騙、偽證罪問題。這個既沒有主觀的故意,也沒有客觀的事實。當事人就是現在買房子後悔了,為想要回找借口。證人說記不起了,就是怕得罪對方,沒有關系,有簽字。就是沒有簽字,做假證,在民事訴訟沒有偽證罪。所以,這個問題不提了,再談意義不大,反而自己的觀點得不到法院支持,自己更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