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簽借條的人只是見證人,就不屬於保證人。只要當事人沒有在保證人壹欄簽字,就不屬於保證人,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妳是證人,法律上沒有正式的要求,不壹定要在證人壹欄下簽字才能被認定為證人。
借據法院不支持的情形有:
1.貸款用途不合法;
2.超過訴訟時效的;
3.借款合同無效;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借款;
5.貸款形式的分手費;
6.有借條,但借款未實際支付;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48條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149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致使壹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另壹方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