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各科應設晝夜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應嚴格遵照醫囑和護士長的安排,對患者進行護理工作。
二、每班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鐘進入科室,閱讀交班報告、護理病歷及醫囑本。
三、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離開崗位。
四、值班者必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做詳細交待,與接班者***同做好工作方可離去。必須寫好交班報告、護理病歷及各項文字記錄單,醫學|教育網搜集處理好用過的物品。白班為夜班做好用物準備,如消毒敷料、試管、標本瓶、註射器、常備器械、被服等,以便於夜班工作。五、交班中發現病情、治療器械、物品交待不清,應立即查問。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後如因交班不清,發生差錯事故或物品遺失,應由接班者負責。
六、護理病歷應由主班護理人員書寫,要求字跡整齊、清晰、簡明扼要,要連貫性,運用醫學術語,如果進修護士或實習護士填寫交班本時,帶教護理人員或護士長要負責修改並簽名。
七、晨會集體交班由護士長主持,全體人員應嚴肅認真地聽取夜班交班報告,要求做到交班時護理病歷要寫清,口頭要講清,患者床頭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