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安置房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1、安置房的性質很重要,壹定要搞清楚。
安置房壹般分為兩大類:
壹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但在取得房屋的壹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壹般而言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政策類安置房,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或者只能由特定的人群購買和回購,即使滿五年也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把安置房轉為商品房之後就可進行合法銷售。因此購房者需要查明自己是否有購房資格。
另壹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該類商品房和壹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麽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要明確合同細則。
安置房的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壹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壹般來說購房者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並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
3、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
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4、房屋的權利人。
購房者要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壹定要是全體***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托書。
5、相關費用的繳納。
安置房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