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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宿舍律考核細則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的規範化,營造壹個文明、健康、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廣東實驗中學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細則,在宿舍管理上對住宿生從出勤、紀律、內務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學性,從而培養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養成住宿生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文明守紀的優良品質,為未來的全面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壹.具體要求

(壹)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在早上7:40前,中午14:40前,晚上19:30前必須離開寢室到教學樓上課、上自修。宿舍管理人員將按照上述規定時間進行巡查,滯留宿舍而未履行請假手續者扣1分。

2. 午休時要求按規定時間(13:15前)返回寢室,過時將不允許進入宿舍樓,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示證明材料向宿舍管理員說明情況,記錄在案。

3. 晚自修後,要求在規定時間22:30返回宿舍樓就寢,22:50熄燈。於晚22:40後,22:50前回宿舍者視為遲到,扣個人2分,遲到三次即發停宿警告通知。就寢晚歸者(即22:50後回宿舍的)第壹次給予停宿警告;第二次給予停宿走讀處理,要求家長接送;第三次予以取消本學期住宿資格處理。

4. 住宿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夜不歸宿者,壹經查實即給予停宿走讀兩周處理;第二次將予以退宿處理。

5. 節假日結束後未按規定時間返校,未能夠正確辦理請假手續者給予停宿警告或停宿處理。

(二)紀律方面

1. 進出宿舍樓要認真執行刷卡制度,未刷卡者扣個人2分;使用他人校園卡者扣3分。

2. 宿舍樓保持安靜,禁止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打鬧追逐,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給予停宿警告或停宿處理。

3. 宿舍樓內禁止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4. 宿舍樓內嚴禁大聲吵鬧、聚眾鬥毆,違者視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5. 寢室內不允許下棋、打撲克、玩足球籃球排球,違者沒收其物品並扣個人2分,第二次給予停宿警告,第三次即給予停宿處理。

6. 愛護公物,不撬門砸鎖,更不能故意破壞宿舍樓內設施,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7. 上課、晚自修期間,沒有請假條而進入寢室者扣個人1分,沒有正當理由而滯留在寢室內的扣個人2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示證明材料並向宿舍管理人員說明情況,記錄在案。

8. 未經學校同意,住宿學生22:50熄燈後未回自己所在寢室就寢,而滯留他(她)人寢室的,屬於串寢行為。第壹次將予以停宿走讀兩周處理,要求家長接送;第二次將予以退宿處理。

9. 未經允許在寢室內私貼亂畫各種印刷品、廣告、啟示等,違者責成恢復宿舍原狀,並視其情節輕重扣個人1-3分。

10. 對無視管理,態度生硬,謊報姓名等的住宿生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停宿或退宿處理。

11. 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私自離開學校者,壹經發現直接上報年級組和學校學生處。

12. 熄燈後不能按時就寢,在走廊走動、洗晾衣物、通電話、聊天者扣個人2分。

13. 熄燈後住宿生應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與就寢無關的事情,如亮燈、刷牙洗臉、吃東西、講話聊天、開電筒看書、播放音樂、玩手機和晾洗衣服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2分或扣寢室每人1分。

14. 住宿生不得私自塗改宿舍公布欄、周評比記錄表或宿舍住宿名單等,違者扣2分。

15.不可以把熟食盒飯帶入宿舍樓內,不可以邊吃喝食品或飲料邊進入宿舍樓,不服從管理的住宿生將給予公開批評並扣2分,嚴重者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16. 住宿生不得帶體育運動器材(如足球,籃球和排球等大型球類)進入宿舍樓內,違者扣個人2分並沒收器材。

17. 住宿生在宿舍樓內未經他人允許,禁止使用照相機,錄像機等器械侵犯別人的隱私權;禁止使用手電筒等器械照射他(她)人宿舍,違者沒收物品並扣個人2分,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三)內務衛生

1. 寢室長每天安排督促壹名值日生按照內務衛生檢查標準要求,負責做好早、午內務衛生工作,地面未打掃幹凈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陽臺臟亂扣值日生1分,洗手臺臟亂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學校個人物品擺放標準要求整理好個人的物品,床上物品擺放淩亂的扣個人0.5分;床上被子折疊不合格的扣個人0.5分,床上亂掛衣物毛巾的扣個人0.5分;床上蚊帳未能按照要求擺放好的扣個人0.5分;不收蚊帳、不疊被子者給予停宿處理。

3.床底物品擺放淩亂的扣個人0.5分,鐵櫃頂上擺放物品的扣該櫃使用者個人0.5分,木櫃裏的物品擺放不整潔的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內或窗戶上私自掛晾衣繩、曬晾衣物等,違者扣寢室每人0.5分。

5. 禁止在走廊,樓梯和向陽臺外潑倒臟水、亂扔雜物,違者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6. 每周壹衛生大掃除,檢查不合格的扣寢室每人0.5分或1分。

(四)安全保衛

1. 住宿生考勤過程中,拿別人的卡考勤、替別人考勤、讓同學代考勤或者逃避考勤的,視情節輕重將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2. 在考勤排隊過程中,因插隊或不服從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勸阻的,將給予相應校紀處分,情節嚴重的將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3. 住宿生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樓,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者給予停宿或退宿處理。

4. 在學生宿舍內,凡以爬高、攀爬陽臺等非正當方式出寢室逃宿或逃避考勤的,壹經查實即給予退宿處理。

5. 擅自留外人住宿者給予退宿處理。

6. 嚴禁住宿生攜帶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槍,激光電筒等)進入宿舍樓,違者沒收物品並給予停宿警告或停宿處理。

7. 住宿生要節約用水、節約用電、註意安全,離開宿舍要關閉燈管、關閉空調、關閉風扇(排氣扇)、鎖門、鎖存物櫃、關窗、關水龍頭,違者扣值日生1分,並扣寢室其他人0.5分。

8. 禁止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暴危險品,違者沒收危險品並給予停宿處理。

9. 禁止在宿舍樓內攀爬欄桿、圍墻、窗臺、陽臺、天臺,違者給予退宿處理。

10.禁止在宿舍樓內使用明火,違者給予退宿處理。

11.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壞廣播、消防和監控等設備設施,違者給予退宿處理。

12.禁止私用各種電器(如臺燈、音響設備、電吹風、電腦、電熱水壺或電視機等),違者沒收物品並給予停宿處理。

13.宿舍樓內禁止豢養各種小動物,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二.獎懲

(壹) 獎勵

1. 每周不扣分的寢室按評比制度規定分別授予“文明寢室”、“星級寢室” 等稱號。

2. 每學期末對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據加分情況評選出優秀住宿生,將分別授予“寢室之星” 、“宿舍之星” 等稱號。

3. 每學期末對表現突出的舍務幹部,將授予“優秀舍務幹部”稱號。

4. 每周獲文明寢室獎勵的寢室在下壹次評比時每寢室加2分。

5. 在每周衛生大掃除時,獲“優秀”的寢室每人加1分;獲得“良好”的寢室每人加0.5分。

6. 學校在平時常規的衛生、紀律等檢查時,公開表揚的寢室每人加1分。

7. 做好人好事並獲大家好評的住宿生,由生活老師酌情加1至2分。

8. 對宿舍精神文明建設、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寶貴建議和意見並被采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於大膽檢舉揭發甚至制止在宿舍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的住宿生加2-3分。

(二) 懲罰

在每壹學期內有下列違規行為者,從發現之日起即作退宿處理,不再獲得本學期的住宿資格。

1. 未履行請假手續夜不歸宿的,給予退宿處理。

2. 住宿生偽造、借用他人的走讀證擅離學校的,給予退宿處理。

3. 以冒充教師簽名等不正當途徑獲取請假條、使用他人的請假條或使用過期的請假條,擅離開宿舍或學校的,給予退宿處理。

4. 私留外人在宿舍住宿的,給予退宿處理。

5. 在宿舍販毒、吸毒、賭博的,給予退宿處理。

6. 在宿舍樓內使用明火的,給予退宿處理。

7. 在宿舍造成火災事故的,給予退宿處理。

8. 在宿舍煮東西的,給予退宿處理。

9. 故意損壞公***財物、破壞宿舍樓內消防設施、擅自改裝宿舍設施的,給予退宿處理。

10.破壞宿舍樓內的廣播通訊設備或監控設施的,給予退宿處理。

11.攀爬宿舍圍墻、陽臺、窗戶或欄桿的,給予退宿處理。

12.在宿舍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給予退宿處理。

13.從樓上投擲物品的,給予退宿處理。

14.在宿舍內私拉電線,私自使用電插板的,給予退宿處理。

15.在宿舍樓內進行打架鬥毆、故意起哄喧嘩、聚眾鬧事等影響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給予退宿處理;由此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嚴重後果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6.不服從老師的教育勸導,頂撞侮辱管理老師的,給予退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