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宋江在《水滸傳》第十八章的出場,諸葛亮在《三國演義》第三十八章登場。但他的姍姍來遲,無損於他作為小說主角的地位。因為在此之前,雖然演義已經寫了30多遍,但是“三國”這幾個字從來沒有出現過。直到諸葛亮出現,《三國演義》才正式“點題”,這樣壹部長篇巨著才開始有資格稱為《三國演義》。
;諸葛亮的話,像壹盞明燈,照亮了混亂的世界和迷茫的前景。《三國誌》似乎是按照諸葛亮的設計和安排,壹步步完成了它的全過程。可以說,諸葛亮是三國鼎立的設計者,是《三國演義》的大腦和核心,而這壹切主要是通過對他決策活動的描寫來完成的。
關於諸葛亮的長相,平話新版《三國演義》第二十四題是“孔明下山”,嘉靖通俗《三國演義》第八卷是“立三分顯草堂”;倫敦博物館藏的《三國演義》原著第七卷是《劉備三訪茅廬三分天下先知》。到了毛宗崗的《三國演義》第三十八回,寫成“決勝三分”,“決勝”二字就出來了,可以說很有見地。當然
毛宗崗所謂的“決策學”,不能和現在的“決策科學”混為壹談。但決策作為壹種社會實踐,自人類社會以來就存在,壹切決策活動的成敗也應符合“決策科學”的規律。什麽是“決定”?目前學術界沒有統壹的定義。壹般來說,決策是為了達到最佳目標,在各種方案中選擇最佳方案的行為。劉備,因為“漢室敗亡,奸臣竊命”,“欲將大義擴展至天下”,努力了半輩子,至今壹事無成。劉備想要追求的目標,當然是諸葛亮決定要達到的目標。然而,諸葛亮選擇的行動方案不僅與劉備曾經實踐的不同,而且也是出於常識:
讓曹操在北方稱霸壹天,讓孫權在南方占領土地,將軍就能占領百姓和安寧。先以荊州為家,再取之。
放棄基礎,才能成為立足之地,然後才能圖中原。
這壹“不勸玄德取孫、曹之地,而勸玄德取爾、劉之地,必助漢室,轉其宗室”(《三國演義》第三十八評)的決定,是基於他對敵我、中國客觀形勢的全面綜合的評估。第四十三章寫諸葛亮與儒者之爭時,用醫學方法描述劉備當時的處境,認為“人宜以糜粥飲之,以藥服之;當臟腑調和,身體漸安,則以肉補之,以猛藥治之;然後病根沒了,人全生了。不等脈搏緩和就給猛藥,又不好意思求安全感。”與自身實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曹操“有百萬之眾,倚仗天子而立諸侯”,孫權“有江東,綿延三代,國危附於民”。這兩個人暫時都抓不到。但對於孫、曹,則應采取不同的對策:“孫權不可取,故當誅之”,“曹操不可取,故當誅之”(《三國演義》第三十八章)。諸葛亮後來把這個決定概括為“北拒曹操,東拒孫權”。這壹避免強大對手的決定,首先是在荊邑建立自己的基業,然後是徐圖中原,大體上符合當時政治軍事鬥爭的形勢。美國管理專家亞歷山大·h·科爾內爾(Alexander H. Kornel)說:“所有企事業單位的政策、戰略、短期計劃、長期計劃乃至日常工作,都是由堅定的實際決策和更加堅定的遠見組成的。這些決策和預測應該是最好的”(決策者必讀,《決策與信息》,第1984期)。《三國演義》中諸葛亮的決策活動,既寫了他“三分”的堅定預見,也寫了為實現這壹預見而采取的堅定的實際決策。寫他把他的整體決定變成了實際的決定;而實際的決策都是為了實現總的決策。這壹描述充分體現了諸葛亮決策的整體觀、綜合觀和長遠觀。從《三國演義》對諸葛亮決策過程的描寫中,不僅可以看出諸葛亮決策本身是不成功的,而且可以看出,無論是寫他的勝利還是失敗,都是明智的,符合歷史和藝術邏輯的,並且驅散了神秘感。而且可以看到《三國演義》為了實現其整體創作意圖和表達其總的思想傾向,是如何處理這壹決策中的失敗和生硬的,也是如何藝術地處理的。
從決策主體分類,諸葛亮的決策屬於個人決策。個人決策能否發揮其積極作用,取決於他是否具備壹定的個人和社會條件。就個人條件而言,諸葛亮的品質、智慧、才華、經驗、精力應該說完全可以勝任;就社會條件而言,諸葛亮對劉備的山寨之行沾沾自喜,即委以重任,獲得相當大的權力。然而,這並不是壹成不變的。我們可以根據社會條件的變化把諸葛亮的決策活動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是從拜訪草堂到將壹個孤兒托付給白帝城。第二階段是從白帝城到五丈原。毛宗崗在《劉遺囑托付孤兒》第八十五評中說:“自桃園,可謂大結局。然而,從那時起,第壹個主的事情已經結束,孔明的事情將再次開始。前取淅川、漢中,出自草堂、三顧;第七次活捉孟獲後,六出祁山,向白帝托孤。所以,前圖壹篇文章是結尾,後圖壹篇文章是引耳,是非常合理的。
先看第壹階段。劉備對孔明洋洋自得,說“魚能得水”,但魚還是劉備本人。劉備這種超常的高手,有自己的主觀意誌和信念,所以難免會有對諸葛亮決策的幹擾和違背,而這種幹擾和違背又來自諸葛亮的力量,所以結果是超常的。諸葛亮出山,“兵敗,命危。”劉備要求曹兵拒絕他的計劃。孔明曰:“近日聞劉景升病危,可借此機會取荊州為安身之所,可拒曹操。”“以荊州為家”本來是隆中對壹個非常明確的決定,屬於短期規劃中的實際決定,但劉備以“被荊生提拔,忍讓”的風度拒絕了。劉表死了,劉聰僭主,將荊襄九郡獻與曹操。孔明同意了伊籍的提議,以喪為名活捉劉聰,取荊州,劉備不服。毛宗崗評論說:“不取,就使荊州成為曹操所有的荊州,成為孫權想要的荊州。於是妳借荊州,分荊州,索荊州,還荊州,留下無數葛藤,全是本卷之誤”(評《三國演義》第四十回)。荊州本來可以輕易拿下,但是劉備的“仁義過度”導致錯失良機,而且還是困難重重,幹擾了諸葛亮的決策。但劉備此舉符合隆中對“占領人民安寧”的決策精神。所謂“以人為本”,所以很難說劉備有錯。
劉備沒有聽從諸葛亮的決定,又壹次討伐吳棟。孔明諫曰:“吳賊使奸計,致荊州敗亡:星落鬥牛,天竺落楚地;我忘不了這種難過的感覺。但是那些想移居丁涵的人都被曹操所有罪;打動劉左的人,已經超越了孫權。竊是指若除魏賊,吳子彬取之。願陛下收福琴之言石以養其兵,不作良策。”急於復仇的劉備率師東征,被陸遜擊敗。劉備嘆道:“早聽丞相之言,今日不至於敗北。”
加上劉備的幹涉,桃園三結義中的關、張等輩老將,都是高高在上,難以駕馭。關公本想入川與馬超壹較高下,但後來又不願與黃忠為伍,所以孔明只用了“絕世高手”之類的字眼,以順其心。把關羽壹個人留在荊州的人,也不好意思有足夠的人選和他們交朋友。關公輕敵的驕傲導致了“東平孫權”決策的破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但總的來說,在劉備生命的最後,諸葛亮獲得了得心應手的策劃權和協調權,使他的決策壹步步實現。
諸葛亮決策的第壹個重大成果是取得荊州,其中涉及聯吳策略的巧妙運用。面對曹操的南侵,孫和劉都有聯合的願望。但在實力對比上,劉備明顯處於劣勢。在這種不平衡的關系中,諸葛亮運用自己的決策能力,化被動為主動。“孔明很聰明,我不需要求助,但人們會來找我。”“求助的意思很迫切,所以他假裝不屑於求助;胸很重要,嘴很猶豫。”(評《三國演義》第四十二章)他不僅把老實的魯肅玩弄於股掌之間,在聰明的周瑜面前也是出類拔萃。在聯盟中,孔明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既註意大局,又註意聯盟中的鬥爭,從而保證了赤壁對曹的輝煌勝利。但是諸葛亮並沒有把這種團結鬥爭的實踐經驗變成理論,變成決策的有機組成部分。他從來沒有提過孫劉聯盟的基礎只是為了抵抗曹操,而壹旦曹操退兵,雙方的矛盾就不可調和了。劉備想要荊州,孫權為什麽不要荊州?劉備之死奪取荊州,與其說是曹操,不如說是孫權。雖然孔說荊州是“攻於曹氏,不攻於東吳,取東吳必取之物,不取東吳已取之物”(《三國演義》第五十壹評);但從道德角度來說,這種攻擊盟軍勝利的做法讓孔明感到內疚。為了減緩東吳的急攻,先借劉啟緩之,後取西川緩之,最後做了“暫借荊州”的文書緩之。從文學角度看,文筆紮實曲折,看起來善惡分明;但從決策的角度來看,為了保住荊州,可供選擇的方案很多,但“借荊州”的策略卻為日後埋下了無盡的隱患。趙翼認為“借荊州之論,出自吳人事之論,非當日之事”。他的理由是:
1,“夫借我所有,冒充與人,荊州乃劉表之地,非孫氏之物”;
2、諸葛亮說孫權,曾說“將軍能破與豫州之鉆,則荊、吳皆強,三足鼎立”,所以“此時有三分,而非乞權取荊州而借之”;
3、“赤壁之戰,於與貝* * *破曹”,“我從未獨立於,但我準備坐享其成”;4.“破曹操後,備表為荊州刺史。天子無異言,荊州為地”;5日,劉啟病逝,“群推為荊州牧...派兵分頭駐紮,但在貝的指揮下,壹開始並不參與,所以對貝不必有白電,權不來礙貝”【趙翼:《二十二史註》卷七】。《三國演義》和趙翼透露的幾點完全壹致,諸葛亮不會為此擔心。但他之所以選擇“借荊州”,是因為他的行為與“東與孫權”理論不符,所以想亡羊補牢,貽誤時機。龐統死了,諸葛亮要去四川,把荊州交給關公的時候,只告訴他“東愛孫權,北拒曹操”,內涵就更差了。應該看到,隨著形勢的迅速變化,孫與劉的關系遠非赤壁之戰前夕可比。就劉備而言,要抗曹就要聯合吳。但對於孫權來說,奪回他夢寐以求的荊州,才是他發展的第壹要務。當時孫夫人已經走了,孫和劉的聯盟實際上已經破裂。在正確的地方,孔明不教合戰應變之計,不警惕孫權撐腰聯盟的危險,是不夠的。特別不對的是,曹操在商議取西州時,諸葛亮竟然設江夏、長沙、桂陽三郡,使吳攻合淝,影響合淝之勢。據荊襄說,劉備問馬良他的保守計劃。馬良曰:“荊襄四面受敵,恐怕不能久守...然後南征武陵、長沙、貴陽、零陵,收錢糧,以為根本,此長遠之計也。”貴陽、長沙等。都不是吳之地,而是趙雲和的所得。孔方明得了淅川,割讓三郡。這種以退讓求統壹的做法是大錯特錯的。荊州之失,固然歸咎於關公輕敵,但從根本上說,是孔明的失誤。龐統入蜀後,孔明仍留、張飛、趙雲三人鎮守荊州。龐統死了,諸葛亮入蜀,張、趙也把他帶走了,只留關羽壹個人守著,這是怠慢的表現。後來得知關公拒絕了吳棟的求婚,孔明曰:“荊州危在旦夕,可有人回報關公。”然而,它沒有得到執行;荊州前線捷報頻傳,小說中說“因此,劉備如釋重負”。孔明放心了嗎?書上什麽都沒說,所以看起來至少是比較讓人放心的。劉備攻打吳國的戰略目標是奪回荊州,因此是完全正確和必要的。決策應該是壹個采取果斷行動以適應環境變化的動態過程,而不是壹種固定的手段。在特定情況下,東吳悍然進攻荊州,導致其戰略地位的喪失。此時與東吳的沖突已經上升到主導地位,必須全力解決。即使要講團結,也不能排斥鬥爭和妥協,這樣確實不利於團結。但孔明在“北拒曹操,東拒孫權”的規則上過於執著,甚至說“若早除魏賊,吳子彬必取”。試想,如果不奪回荊州,“早除魏賊”的目標如何實現?劉備不顧諸葛亮的諫阻,調集七十五萬大軍,壹舉拿下亭子。江南百姓無不聞風喪膽,孫權畏首畏尾,勢必投降,並許諾將荊州拱手相讓,送還妻子,永結聯盟,滅魏。形勢的變化證明了聯盟內鬥爭的必要性。劉備不肯讓風向轉,下定決心“先滅吳,後滅魏”。這個政策不夠冷靜,但也不能說不合理。毛宗崗認為:“凡不除殘暴者,必先伐其黨。比如殷要攻頡利,卻先攻魏、顧、昆吾;周伐周,先伐崇、糜也是對的。”(評《三國演義》第八十壹章)吳魏合謀偷襲荊州,真的是黨和魏的行為。問題是劉備的兵得益於憤怒而自大,最終敗給了魯迅。吳之戰的失敗,主要是主觀指揮失誤,沒有輸的理由。如果劉備贏得吳棟,很難保證他不會實現他消滅魏的英雄計劃。可惜這次戰鬥失利,讓他失去了力量。諸葛亮攻吳有情與理的矛盾。《三國演義》載劉備大敗時,諸葛亮嘆曰:“若法之孝在,可制主,使其不東;如果妳回到東方,妳就不會有危險。”《三國演義》沒有提到這件事,但諸葛亮並非不知道伐吳的意義,只是對決策的因素無法做出全面準確的判斷。如果他積極支持劉備的決定,隨軍東去,至少可以保證自己不會陷入險境。陸遜定下了壹個燒營的計劃,就是他說:“我有這個打算,但是瞞不過諸葛亮。好在這個人不在,這讓我大獲成功。”可見,諸葛亮對這種逆轉的危險局面的出現負有嚴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