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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這個身體很久了

我恨這個身體很久了

宋神宗元豐三年,即1080年二月,丁力等人要求朝廷將蘇軾貶黃州,是有其目的的。也就是陳念隱居在黃州以北麻城的祁亭。這個姚晨很有勢力,丁力等人想借他的手給蘇軾制造麻煩。

姬昌是陳公弼的兒子。早在蘇軾征鳳翔時,陳公弼就曾擔任鳳翔知府,是蘇軾的頂頭上司。原本兩人關系並不好,但後來由於《徐靈太極》的寫作,關系有所改善。丁力,他們不知道細節。他們在審訊中才得知,陳公弼曾罰蘇軾二十斤銅,蘇軾也曾上書皇上揭發陳公弼。

後來,陳公弼因涉嫌貪汙被免職,抑郁而死。因此,丁力等人認為他們壹定是敵人。

事實上,姚晨和蘇軾的關系很好。蘇軾貶謫黃州,路過麻城屺亭時,陳念站在路口,畢恭畢敬地迎接,請他進屋買酒吃飯。

蘇軾在黃州期間,曾三次到屺亭看望陳念,陳念也曾七次到黃州看望蘇軾。他們過去非常親密。他是蘇軾隨時可以開玩笑的朋友。

宗申皇帝給蘇軾的聖旨是“任黃州青年團訓練副使,安置於此州,不得簽書、公務”。“團練助理員”是官名,“公務不簽字”是不簽字的公文收發權,“此州安置”是限制他的活動範圍。

但黃州知府徐俊友對蘇軾很好,行動完全沒有限制。他可以隨意四處遊蕩。

壹天晚上,蘇軾在外面玩,喝多了酒。當他回到家時,已經是深夜了,看門人已經睡著了。他敲了半天門也沒人來開,幹脆不敲了,壹個人跑到河邊聽江面上的濤聲。江濤引起他對自我存在的反思,遺憾自己不能獨立生活,而是陷入了塵封的生活。面對大江大河,他突然迷失在對江海的遐想中,於是寫下了《臨江仙夜歸臨高》,原文如下:

晚上喝了東坡,醉醒了,回來仿佛是半夜。孩子們的呼吸聲壹直在打雷,應該不會敲門,靠的是河水的聲音。

我討厭這個身體很久了。我什麽時候會忘記營地?夜半風平浪靜,線條平平。從那以後,這只船就離開了人世,江海度過了他的余生。

這首詞是蘇軾生活在黃岡時寫的,反映了他壓抑憤怒的心情。表達了自己對自由生活和精神解放的渴望。

這個詞是敘述性的,故意渲染它的醉酒。寫東坡晚上喝酒,醉醒,醒了喝酒,回到家好像已經是半夜了。孩子們鼾聲如雷,他們不應該反復叫門,所以他們不得不拄著拐杖袖手旁觀河,聽河水流動的聲音。

接下來我就寫壹下我清醒時的思想活動:我討厭仕途,這個身體已經不是我自己的了。我什麽時候才能忘記對名聲的追求?晚上很安靜,海浪也很安靜。我很想坐船,從這裏消失,但我的余生都將死在迷霧重重的江湖中。

全詩充滿了風景、敘事、抒情、議論,壹點不假。語言流暢,風格高超,頗能體現蘇詞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