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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媽媽請求判死的簽名活動有用嗎

 江歌媽媽江秋蓮女士在日本進行了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那麽請求判死的簽名活動有用嗎?跟著的我壹起來看看江歌媽媽請求判死的簽名活動有用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壹、請求判死的簽名活動有用嗎?

 為推動陳世峰的死刑判決,江秋蓮發起的簽名活動引起廣大網友的關註,到目前為止已經有150萬人,劉惠明教授很受感動。對於有人說這是輿論幹預司法的行為,他認為,這種說法不對,這是江秋蓮女士作為受害人家屬的權利,參與簽名活動也是廣大網友對這件案件發聲表態,這是公眾的權利,談不上幹預司法。

 壹些網絡上的文章說,日本在法律上有不成文的先例,對於兇手發起簽名,公眾對死刑請願人數達到33萬,法院就可以判死刑。

 壹個案例是福田孝行案,他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了壹個年輕母親和她11個月的女兒,有超過33萬人請願。後來他被判死刑,成為日本第壹個被判處死刑的未成年人。

 還有壹個案例是在2007年,名古屋女孩磯谷利惠被三名日本人殘忍殺害,女孩的母親富美子發起全國簽名,並請求判兇手死刑。這壹呼籲得到了日本許多國民的支持,最終搜集了33萬2806人的署名,最終名古屋法院判處兩名殺人犯死刑,壹名無期徒刑。

 劉惠明教授解釋說,日本憲法的確有關於公眾請願權利的規定:任何人都享有請願權,可就損害救濟、公務員罷免、法律法令及規則的制定、廢止和修正等事項而進行請願……但並沒有規定這種請願達到壹定人數就必須做出回應。簽名人數達到33萬就可以判處死刑,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上述兩起案例兇手被判死刑,很難說就是簽名請願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日本的刑事訴訟實行“起訴狀壹本主義”,即檢察官提起的起訴狀上只記載被告人的姓名、公訴事實、罪名等特殊事項,禁止加入可能引起預先判斷的其他文書或添附內容,其目的是為了讓法官在無任何先入為主的預先判斷的狀況下進入審判程序。所以說,公眾簽名請願最後交到法院,能否被法官接受,對於量刑會產生多少影響,劉惠明教授表示自己並不樂觀,“對於簽名活動,公眾的支持令人欣慰,但是在日本對於判決的影響不會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影響不大。”

  二、日本法院可能會怎麽判?

 日本雖然沒有廢除死刑,但是對於死刑的掌握很嚴格,即使判處死刑,從判決生效到執行,還有壹段漫長的時間。真正能夠對於陳世峰量刑起決定作用的是,他是臨時起意殺人還是預謀殺人,如果是預謀殺人,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會大壹些。從目前網上透露的信息看,有壹種說法比較重要,就是陳世峰殺人的刀不是他帶來的,而是江歌身上的,如果這個細節成立,那麽對陳世峰不是預謀殺人這個說法有利,但是案件還沒有開庭,這個情節尚無法正式確認。

 劉惠明教授悲觀地認為,日本的法院不大可能判處陳世峰死刑,他估計量刑可能在有期徒刑10-15年,服刑的地點按照常規可能在日本最大的監獄“府中刑務所”。

 這個案件的審理也是壹個較長的過程,日本法院開庭是壹個問題開壹次庭,這起案件起碼要開四五次庭。這就要看當事法官會就此案列出幾個問題。

 而且,跟我國兩審終審制不同,日本實行的三審終審制,如果陳世峰壹方上訴的話,到終審判決,起碼要有兩年的時間。這麽長時間的審判過程,對江秋蓮女士無疑是壹種長時間的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