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在孩子到了適婚年齡卻沒有伴侶的時候特別焦慮。他們找到另壹半,然後匆忙結婚。他們希望自己的孩子盡快結婚生子。看起來他們比當事人著急多了,但是有些事情是急不得的,尤其是在婚姻中。兩個人要共度壹生,倉促做決定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身邊就有兩個活生生的例子。村裏有個男孩,快30歲了,還沒有對象。他的父母很著急,壹直給他安排相親。在我們農村,男生30歲以上很難找到對象。不是他看不起別人,就是別人看不起他,所以很多相親都沒有成功。今年2月,通過他大姑的介紹,我認識了壹個女孩。兩個人都對對方有好感,所以見面後相親了兩次。也是很了解對方的問題。有趣的是看到他們兩個互相感興趣。他大姑和父母讓他早點嫁人。壹開始他是拒絕的,覺得自己剛認識壹個人,不清楚。這麽快結婚是不合適的。他想談壹段時間,可是父母天天催,給他買了彩禮的東西,還急著讓他去女方家找工作。然而,他不得不跟著他。
我們這裏的宴會取決於日期。放酒的合適日期定在165438+10月,但在6月,兩人離婚了。婚後兩人合不來,經常因為壹點小事吵架。而且男方在這裏的工作不是很穩定,沒有固定收入。這些都是兩人爭執的根本原因。雖然中間他們的父母多次和好,但那天還是他們的當事人。還有人說,再多也幫不了多少。想走,總會走。最後還是竹籃打水壹場空。他媽媽氣得再也不想管他了,他還抱怨父母要自己做主。現在關系挺僵的。
我認識的壹個朋友,她當時31歲。按照我們的慣例,這個年齡的女人大多都結婚了,結婚早的孩子都會打醬油,可她還是壹個人。她媽哭著上吊,相親認識了壹個男生就急著結婚。結婚壹年左右,她離婚了。她說有沖突的時候兩個人直接打起來了,沒有孩子說。到現在,好幾年過去了,她還是單身,完全不理會媽媽說的話。
父母擔心孩子的終身大事很正常,不要過多幹涉,更不要隨意替孩子做決定。他們這輩子好好相處才是最重要的。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是七八十年代的樣子了。不像老壹輩,就算忍氣吞聲也要住在壹起,所以現在離婚率高。所以,結婚的時候要更加謹慎。我們也應該為自己的人生大事做決定,而不只是聽從父母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