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當壹部分年輕人追星和崇拜偶像,有自己獨特的見解。他們沒有盲從性,能正確偶像的優點和不足,追星是為了追求明星的亮點,學習明星好的東西,並以此為榜樣,在學習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培養自己積極奮進的精神,這種人都能健康成長。
追星是壹種正常的社會現象。追星是青少年從孩童向成人成長過程中的生理心理過程的反映。青少年處於由孩子向成人的發展階段,正是長身體、長知識和樹立遠大理想的時期,他們的理想、願望正處於迷茫和混沌中,需要自我的實現和完善,他們既想擺脫兒童的心理,又想像成人那樣體現成熟。明星的出現使他們眼前壹亮,從明星的身上看到了自我實現的希望,追隨他們、崇拜他們,已成為心中的渴求。
追星是青少年寄托希望和理想的壹種表現。大多數明星都有壹技之長,或在體育競技上,或在藝術上。加上其外觀或是英俊瀟灑,或風姿綽約,體現了美的風采,年輕人常常被他們吸引,從思想、行為和外表等去模仿學習。
追星也是廣大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和情感宣泄的需要。青少年時期,是生理和心理的重要轉型時期,性的發育正走向成熟,但性意識仍是朦朦朧朧,對異性產生好感,心中或多或少都有異性的影子。在年輕人的眼裏,明星是快樂的使者,是美的化身,是最有成就的典範。他們都向往夢幻般的青春,生活在自己虛擬的世界中,幻想著自己成為了明星,成為頂尖人物,並以此成為生活中的目標。
另外,在充滿競爭的社會裏,學生學習負擔很重,升學的壓力,學生相互競爭的壓力,課後家長安排的各種等,壓得很多學生喘不過氣來。當明星以光彩奪目的形象展現於大眾,進入他們生活後,他們就會情不自禁去崇拜,與明星壹起瘋狂,壹起宣泄,以滿足心理的需求。
追星熱還是社會誘導的結果。有的商家和“星”們的經紀人利用各種手段,對“星”們大肆包裝,以追求最大的利益。這些“星”高高在上被推了出來,滿足了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有的孩子經受不住誘惑,出現了種種偏差。
偶像崇拜是青少年對人生追求的體驗,是人生的壹個重要過程,每個時代的青少年都有自己人生的理想,心目中追求的人生目標和偶像,當前的追星也是這樣。因此,對追星現象和偶像崇拜既不要壹概反對,也不要放任自流出現問題,而要積極引導,使之理性化。
很多反對者認為追星便是壹種盲目、幼稚的表現,會荒廢時間,浪費生命,加大家庭負擔,觸發不必要的矛盾,因而毫無意義可言。甚至是走到壹個消極的極端,引發違法犯罪,而這壹切的原因竟只是明星長得帥或漂亮等這樣可笑的理由,所以他們反對追星。
而支持者則認為追星是有益的,能夠很有效地激發自己,樹立遠大的目標與學習的榜樣,而且還可以從明星並不是壹帆風順的成長道路中學到付出的重要,他們身上仍有值得我們學習發揚的品質,所以他們選擇支持追星。
對於學生的我們來說,學習自然是首要的,但在其中,我們的確可以為自己樹立壹個明亮的榜樣,讓自己有更多的動力,而選擇什麽樣的明星來作為榜樣便會決定是否有益,讓我們崇拜的不應僅是靚麗的外表,更重要的應該是內在的氣質與品質,這才是能激勵我們中學生在前進的路上不偏離、不氣餒,更快更好的前行。
追星現象在我們的生活中隨處可見。只要存在明星,就存在追星族。其實追星是壹種很正常的現象。
對追星,大家都意見不壹。有的人認為,追星是壹種無聊的行為;,有的人卻覺得追星能培養自身興趣,樹立遠大目標,激勵自己。這兩種看法似乎都太絕對了。追星如果恰當會有積極作用,不恰當只能適得其反。
明星有很多種,追星也要看對象。星、影星、文化名人、商業巨子、包括最近流行的體育明星等等都屬於明星。如果我們追的是孔子,我想絕對沒有人會說追星的不好,但如果我們追的是緋聞纏身,醜聞不斷的娛樂明星,那我想除了和妳壹樣追星的人以外,沒有人會說妳追的對。
生活中有很多追星有益或有害的例子:甘肅省蘭州28歲女子林鵑癡迷劉德華導致傾家蕩產。為求讓林鵑能夠在4月18日到香港見偶像,林父近日不斷為女兒的旅費想辦法。林父前天到蘭州壹家,與商討腎事宜。指出,私自人體器官屬於違法行為,老人只好放棄。由於林家仍無法湊足旅費,林鵑可能被迫取消到香港的計劃。自16歲起盲追劉德華,12年來荒廢學業、沈默寡言的林鵑告訴記者:“我的情況跟普通的追星族並不壹樣,因為我對劉德華的喜歡不僅僅癡迷和執著,而是以自己的青春為代價的。” 林娟的這種行為,是典型的盲目追星的行為。
而英國壹項研究表明,名人崇拜可能在個人成長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研究人員認為,那些十幾歲的追星族成員,通常能把他們的情緒調節得很好並且擁有較好人緣,這是因為對名人的興趣,能在他們的青春期成長和交際過程中產生積極影響。
由此可見,追星也是具有兩面性的。追的對,我們來說是十分有益的,追不對,那就等於浪費時間浪費金錢浪費感情荒廢人生。所以,我們需要選擇值得我們崇拜的偶像,且不能盲目崇拜。人無完人,所以不要以為明星身上只有優點,值得妳把他當作神;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我們身邊其實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崇拜的人,不壹定要通過追星來學習別人。總之,對任何事我們都應該批判的接受,不要把追星的現象看的太過絕對。
在當代中學生中,“追星族”現象是普遍存在的,影視明星星大多數是學生心目中的偶像。追星也成了少男少女的時尚,並形成了龐大的追星隊伍。前年、去年又興起了平民偶像,《超級女聲》《我型我秀》是當今最流行的選秀節目,也是現在學生們最喜歡看的節目。壹些少男少女從投票支持,到盲目崇拜狂熱到發病發昏的地步。每天滿腦子都是明星,上學放學課間休息不停地與同學談論那些明星,幻想能與自己喜歡的明星成為朋友,經常失眠,心理失去平衡,上課不認真聽講——這樣是非常影響正常學習生活的,有時甚至會出現追星少年自殺的嚴重後果。現在更有壹些“追星族”去模仿自己的偶像,去模仿他們說話的方式走路的姿態。還有壹些學生會把父母給的零用錢了和明星壹樣的衣服和鞋子,把過多的精力放在關註明星的事兒上。面對這種情況,壹些父母也只是簡單地斥責打罵,並沒有向自己的兒女進行更好的心理說服教育。
其實,追星也不是完全不好,之所以把他們設為我們的偶像,是因為他們身上有我們值得借鑒的方面,比如說我們可以從明星身上學習他們對藝術的追求,對工作的認真態度,而不是只看到他們在舞臺上有多麽的光輝奪目,明星背後的辛酸是我們常人無法接受的。如果將他們身上壹些值得學習的品質放在我們學習上,這樣就不會有那麽多為了明星自殺發昏的悲劇發生。壹些青少年是缺少判斷力才會導致狂熱的追星,而家長老師要做的則是關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培養他們的心理素質上下工夫,這樣才會引導他們健康地追星。
對於追星,兩代人在觀念上肯定有差異。青春期的孩子心理狀況往往非常復雜,壹方面渴望得到同伴的認可,另壹方面需要形成自我確認,而追星恰恰能滿足孩子這兩方面的心理要求。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時期的過渡性需求和標誌性行為。在壹定程度上,追星對於孩子的成長是有意義的,父母要給予理解,沒必要把追星當成“十惡不赦”的壞事嚴加禁止。
郭達曾經表演過壹個關於追星族的小品,小品中的壹個追星女孩把明星開車經過濺到衣服上的泥點也視若珍寶。戴老師提醒說,雖然追星有其合理性,但有些孩子自控力差,追星追到失去理智,變得偏執、瘋狂。雖然這樣追星追到瘋狂的例子只是少數,但是父母仍不能忽視沈迷於追星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有的孩子為了見到喜歡的明星,不惜曠課、離家出走、騙取父母的錢財。如此追星可能會造成孩子情緒失控、違反紀律、弄虛作假,久而久之發展成為問題學生。
青春期的孩子需要引導,在追星方面尤其如此。蘇州大學管理學院顧問章小波認為,尊重孩子、理解孩子,在和孩子***同了解偶像的過程中,挖掘偶像的榜樣作用,讓偶像的力量激勵孩子成長進步。作為父母,完全可以引導孩子,使孩子在追星中健康成長。作為壹個追星族首先要自律,喜愛壹個演員是對的,但這應該有個度,不能太極端。喜歡明星只是漫長人生中的壹種點綴,不是人生的全部,應該去學習明星身上的壹些優秀品質。應該更健康、更理智地去面對生活,讓自己明白在生活中還有很多事等待自己去做。對學生來說,重要的是學習。
從某種程度說,追星對孩子成長有意義,父母要給予理解,下面這位母親的做法很值得大家學習:
女兒上初中,特別迷周筆暢,還在學校組織“筆迷”團。回到家,女兒鼓動我們為周筆暢投票。看孩子如此瘋狂,我有些不解:是不是有點過頭了?但我沒對女兒發難。壹天晚上,女兒看超女比賽,電視裏周筆暢正深情演唱,女兒看得目不轉睛。我悄悄坐到她身邊,說:“我也看看,我女兒這麽喜歡的手壹定有過人之處。”女兒馬上興奮起來,“筆筆的唱得壹級棒,有次她唱把評委都感動哭了……”聽著女兒滔滔不絕,我知道了周筆暢在她心中的位置。於是我認真聽了周筆暢的,果然她唱功很好,感情也很真摯,我也對這個女孩萌發了好感。
周筆暢成了我和女兒經常談論的話題。我們了解到周筆暢不僅唱得好,還精通鋼琴、架子鼓、小提琴,字也寫得非常漂亮。更讓人佩服的是,她高考成績是分,廣東省第二名,大三就過了英語六級,是個才女。漸漸地,女兒從最初迷戀周筆暢的深入到欽佩她的才藝。女兒學習比以前認真了,還常練書法,說既然自己那麽喜歡筆筆,字不該寫得太差。我和女兒逐漸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話題也從周筆暢延伸到她成長中的很多方面。我們談到了理想、未來這些以前未談過的話題,我對女兒多了很多了解,女兒對我也多了很多理解。
這位母親很了不起,她尊重、理解孩子,在和孩子***同了解偶像的過程中,挖掘偶像的榜樣作用,讓偶像的力量激勵孩子成長進步。作為父母,完全可像這位母親壹樣正確引導孩子,使孩子在追星中健康成長。
當然也有反例:為了達成女兒追星夢,不惜放棄壹切的老翁楊勤冀,他跳海自殺前寫下了十二頁遺書,內容句句指摘劉德華沒有良心,不能撥出少少時間,以達成其女兒十二年來與偶像單獨會面及拿取簽名的要求,最後更直接表明以死作出,“是妳劉德華把我逼死,逼這個家出事,造成悲劇的。”
去年,被不少媒體報道的父親願意腎以圓女兒見劉德華壹面夢想的事情,現在有了結果,只是,這個結果太令人意外和遺憾:粉絲見到了劉德華,父親卻因為劉德華沒有安排足夠多的時間與女兒私下會面,選擇了跳海自殺來威脅,不幸身亡——還有比這更壞的結果嗎。
如果說早期媒體報道這個事情還帶有壹絲浪漫色彩的話,那麽這個結局足夠稱得上悲劇。事情的發展並沒有像我們想象的那樣:癡情粉絲終於得以和偶像見上壹面,然後滿懷幸福度過了余生。追星追出了人命,而且死去的是追星者的父親,這種極端行為的發生讓人為之沈重。
似乎沒有理由把任何責任推倒劉德華身上,他只是壹個被動的接受者,壹個被商業和媒體包裝出來的巨星,或者說,他只是壹個娛樂產品,被追逐的程度決定了他的價值。明星總是希望多迎接壹些掌聲和鮮花,但對於像這名28歲卻追星十二載的癡情女子,恐怕明星也會心懷恐懼,在開演唱會、見面會以及可能引發混亂的狀況下,不少有責任的明星都會提醒自己的粉絲,要註意安全,劉德華壹直是這方面的典範,對於這名女粉絲,他已經盡到了自己能盡的義務。那麽,女粉絲父親之死,究竟和誰有關?
父親自殺的理由是,劉德華沒有安排足夠的私人時間和女兒會面。不能說這個要求是無理的,畢竟女兒喜歡劉德華那麽久,畢竟經過十二年的等待才實現女兒的願望,能和偶像多在壹起度過幾分鐘、幾小時,不僅是女兒的幸福,也是父親的欣慰,這是壹種只有父親才會有的愛。可為這個要求找出足夠多的支撐點,也是艱難的,足夠的私人時間是多少,底線和尺度在哪裏,如何讓那些狂熱的、過度的情感安全的消耗掉壹些,找到安穩落地的,問題的關鍵不取決於外部,而在於當事人如何把握自己的心態。
最終心態失衡的是父親,他用縱身壹跳這種過激的姿態破壞了為本該美好結束的故事結局。與其說他用這種方式控訴劉德華,不如說他在用生命的絕響,控訴女兒那長達十二年的沒有邊際的夢魘,給整個家庭帶來的折磨,變產,沒有工作,生活的中心全部維系在壹個大眾偶像、無數女人的夢中情人身上,這種無意義的執著,最終釀就了這起人倫悲劇。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希望這種悲劇僅此壹例,再也不會發生。
大多數人都有名人和明星崇拜心理,這是非常正常的,名人和明星在某壹領域的成功,可以鼓勵人們尤其是青少年向其學習,追星某種程度上也是激勵自己奮發上進的壹種動力。但無節制的追星是壹種危險行為,容易導致人沈湎於空想之中。在娛樂信息,娛樂人物成為最受矚目對象的今天,社會和相關行業應對娛樂現象和人們的娛樂心理進行壹些思考,別讓追星成為壹種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