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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誰開的收據?

法律分析:1。正常情況下,出納會開具收據,出納開具收據後也會在“收款人:”處簽字。

2.如果收銀員不在,委托他人收款。正常情況下也是委托開收據。開具收據後,委托他人在“收款人:”處簽名。

3.誰是收款人壹般“收款人:”就是收款人。最後委托收款人把錢交給出納,出納還是要在“收款人:”上簽字,表示受托人已經把錢交給了出納,以免日後發生糾紛。他說交了他說沒交,問題就出現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0條禁止高息借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