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晗1960年寫的《關於朱自清不領美國“救濟糧”》說:“這時候,他的胃病已經很嚴重了,只能吃很少的東西,多壹點就要吐。面龐瘦削,說話聲音低沈。他有大小七個孩子,日子比誰過得都困難。但是他壹看了稿子,毫不遲疑,立刻簽了名。”朱自清夫人也寫道:“我們家人口多,尤其困難。為了生活,佩弦(朱自清字佩弦)不得不帶著壹身重病,拼命多寫文章,經常寫到深夜,甚至到天明。那時家裏壹天兩頓粗糧,有時為照顧他有胃病,給他做壹點細糧,他都從不壹個人吃,總要分給孩子們吃。”在吳晗找朱簽名時,“他的病情已經很嚴重了,嘔吐得厲害——醫生說應盡快動手術。”當天朱自清的日記中寫道:“此事每月須損失六百萬法幣,影響家中甚大,但余仍決定簽名。因余等既反美扶日,自應直接由自身做起,此雖只為精神上之抗議,但決不應逃避個人責任。”由此可見,吳晗說“毫不遲疑,立刻簽了名”顯然有誇張之嫌,朱自清至少也是咬牙決定的,以身作則的觀念使他決定犧牲家庭的生活必需。